㈠ 產權證是子女的。但是父母居住。父母就不是業主嗎
父母作為實際居住人面對物業管理時可以被稱為業主,但在法律上業主的定義是房屋的產權人,也就是房屋屬於擁有產權證的子女,一旦出現水電欠費無人承擔責任(租客跑路),相關單位追究業主責任找的是房屋的產權人(開戶人)。但在平時,大家基本上是以房屋實際居住人作為業主,不管是借住的家人還是房屋的租客(並不是房屋產權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