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離婚女兒結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孩子結婚的解答為雖然父母離異,但親子關系不能解除。可以選擇子女結婚典禮,包括婚宴時,生身父母在場作為主婚人,繼父繼母不參與。也可以旅遊結婚,旅遊回來後依次到父親和母親家認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