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父母房產如何進行分配
離婚 父母房產分配: 1、房產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的,應當由雙方達成分割協議,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然後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2、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不用分配,該房產直接歸個人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損害 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 遺囑 或者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