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孩子名字,產權比例怎樣分配好
房產證上如果沒有寫明各自的比例,那就是共同共有,按照共同共有的法律規定來。
2. 給孩子買房子父母可不可以成為共有人
給孩子買房子父母可以成為共有人。父母給孩子買房時如果想要成為房屋共有人,只需在房屋產證上加上名字即可。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給孩子買房,孩子是未成年的話,則不能申請貸款。
房產證共有人和所有人的區別
房屋可以是一個人單獨所有,也可以是幾個人共有的。在現實中,有的人是房屋所有權人,而有的則是房屋共有權人,下面來看看房產證共有人和所有人的區別。
1、房屋所有人是指房屋權利的所有人,對房屋享有出讓、贈與等處置的權利。
2、房產證共有人指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證人和共有人,持證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權證由誰來持有。無論房屋是單獨所有還是共有都只有一個產權證,所以要有個持證人。共有房屋的每一個所有權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證人只有一個。
3、房屋共有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
4、夫妻間對於房屋所有權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約定外,二者是對該房屋不分份額的共同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夫妻之間對於該房屋的收益、處置權利都是相同的,沒有任何區別。
房產證共有人如何去掉
經共有人同意,然後辦理相關手續,去掉共有人的名字有兩種意思,一個是房產證只體現一個人的名字,但是房產系夫妻共有財產,因為夫妻共有財產房產證一般只登記夫妻任一方的名字,二是房產證只體現一個人的名字,而房產為該登記人的個人財產,與配偶無關。
如果只體現一人名字,但是房產要轉為登記人個人財產的話。雙方拿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將房產約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然後雙方帶上述材料及公證書去房產登記部門過戶,這時候因為公證書的約定,所以去掉一個人名字後,房產為登記人的個人財產。
房產證去名字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後雙方去房管局去辦過戶,同時買方將剩餘房款打在銀行進行監管,最後過完戶,買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賣方到銀行取錢。
3. 房產證共同共有什麼意思
房產證共同共有意味著房產證上的產權屬於多個產權人共同擁有。這種產權形式通常出現在家庭成員之間,如夫妻、子女等共同購買房產的情況。具體解釋如下:
一、共同共有的含義
房產證共同共有是指房產證上登記有多個產權人,這些產權人共同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每一個產權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該房產、處理該房產的權益等。
二、共同共有的特點
1. 平等權益:所有共同產權人享有相同的權益份額,這種份額可以在購買時協商確定,也可以均等分配。
2. 共同決策:對於房產的處置、管理、維護等重大事項,需要所有產權人共同決策。
3. 共同責任:當房產面臨債務或其他風險時,所有產權人需共同承擔相應責任。
三、適用場景
房產證共同共有常見於以下幾種情況:夫妻在婚姻期間共同購買的房產、父母為子女購買作為婚房的房產、兄弟姐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等。這種產權形式能夠清晰地界定各方的權益和責任,有助於減少糾紛和沖突。
四、注意事項
對於共同共有的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需確保所有產權人的意願一致,並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同時,在處置房產時,必須得到所有產權人的同意,以確保各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總的來說,房產證共同共有是一種多產權人的產權形式,旨在明確多方權益和責任,適用於多種場景,但在實際操作中需注意相關事項以確保各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