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親意外去逝一月有餘,有賠償金,母親健在。我是兒子,喪事由我操辦,我還有個姐姐。我想知道:1,死...
1、死亡賠償金:法律上來講是一種給死者後人的一種補償,就是一個費用。
2、如果是交通事故意外,則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交通、誤工等費用。
3、從法律上講,你父親的所有賠償金、遺產之類的,所有繼承人均有權利得到。
4、你、你姐姐、你母親,還有你爺爺奶奶(如過世,則不用理會。)
5、不分配給姐姐,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所以,至少是一家人,好好協商吧。
6、問清楚,姐姐的冷漠原因是什麼?是不是出現什麼其它困難,或者說不出的苦衷?畢竟你們也是從小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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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傷亡賠償金:雖不認定為遺產,但是仍是參照繼承法及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分配。
2、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沒有第一的用第二順序繼承人。
3、婚姻法:規定,人身傷亡賠償金不能做為夫妻共同財產。
4、所以,賠償金直接平均分配給死者的各繼承人。
5、如果死者生前購買過保險,如:意外保險金或人壽保險金,得看:保險合同有沒有明確約定「受益人」,如有明確受益人,則由受益人單獨獲得。
6、如沒有約定受益人的,則參照遺產繼承直接分配給繼承人,平均分配,有多少個繼承人分成多少份,人人平等。
■但在分配時,可以適當照顧未成年人、年老體弱的繼承人,適當給他們多分配點,具體分配自行協商。未成年人由監護人代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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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節選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繼承法》節選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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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父母在女兒家去世合適嗎
中國的傳統文化對於父母的去世地點有著特定的規定。按照傳統習俗,父母的離世並不適宜發生在女兒的家中。這樣的情況通常需要遵循一個原則,即父母的遺體應該被送回他們原本居住的地方進行安葬,或者在兒子的家中舉行葬禮。在中國文化中,女兒的婆家對於在他們家中舉辦喪事持有強烈的反對態度,尤其是當婆家的父母健在時,這樣的安排會被視為極大的不尊重和禁忌。
因為在中國人的觀念中,兒女的孝道不僅僅是對父母的物質照顧,還包括對逝者身後事的妥善處理。在女兒家舉行喪事可能會引發不必要的誤會,外界可能會誤以為是女兒的婆家父母去世,這在某種程度上被視為對婆家的不吉利詛咒。因此,無論是出於尊重傳統還是避免不必要的紛爭,父母在女兒家去世並舉行喪事的做法並不被鼓勵。
Ⅲ 父母健在,兒女死了治喪對聯是否字筆畫缺失
一、逝者安葬的禁忌
1、逝者的服裝忌諱用緞子面料
老人們習慣把去世後穿的衣服稱為「壽衣」,過了六十歲後就有老人開始准備壽衣了。
壽衣的件數、質地都是很有講究的。件數一般是五、七、九等單數,而不會是雙數;材質上則多用綢子,因為「綢子」和「稠子」諧音,寓意後世兒孫多子,而忌諱用緞子,因為「緞子」與「斷子」諧音。
2、棺木忌諱用柳木
棺木忌諱用柳木,相傳是因為柳樹不結籽,擔心會絕後。
二、葬禮的日期忌諱選在重喪日
重喪(音CHONG SANG)重,重復,雙重之意,意思是不止一起喪事,指的是一個人去世後近則百日內,遠則一年左右,家人或者親戚中又有人相繼去世的情形。
習俗講究,舉行葬禮的日子一定要避開重喪日,以免家中再發生親人去世的情形。
三、熱孝期間忌諱走親訪友,尤其是參加喜事
直系親屬去世一百天內,最好在家守孝,除非必須,不要外出旅遊、探親訪友等,以免將自身的悲傷氣息帶給他人。
尤其是婚禮、開業、慶賀小寶寶出生等喜事,最好不要參加。
四、守孝期間,子女忌穿紅帶綠
守孝期間,古代的子女講究披麻戴孝,百日內穿白色的孝服;百日之後,穿黑色、藍色等暗色的衣服來守孝,忌諱穿紅戴綠,濃妝艷抹。
現代社會,雖然因為工作生活等原因,很多朋友不穿那麼長時間的孝服,而用佩戴「孝」字以代替;但是,還是不可穿紅帶綠。
五、守孝期間,子女忌參加娛樂活動
古時候父母去世,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這三年守孝期間,不可以舉行婚嫁之事,也不得舉行吉慶之事。
古代講究「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論官做得多大,父母去世後,都要請假回祖籍守孝,稱為「丁憂」。如果官員不回鄉守孝,就可能受到御史彈劾,受到處分,嚴重者甚至會永不錄用。
如果官員在丁憂期間,有嫁娶、生子、分家、作樂等行為,都被視為不孝,也是會受到彈劾的。
現代社會,很多人們將守孝時間縮短,為一年甚至更短,但是都忌諱子女尋歡作樂。
Ⅳ 父母健在,沒有結婚子女死了可以搭靈棚嗎
這種事情最好問一下長輩老人家他們肯定知道呀,因為每個地方的習俗規矩說話各方面是不一樣的。
Ⅳ 家裡還有老人,兒子去世可以下葬嗎
人死後父母健在可以安葬,百姓風俗入土為安,父母健在也能安葬。父親健在,白發人送黑發人,非常傷心,但人死不能復生,再痛苦也得安葬,也是必須這么做的。父母節哀吧,你們要打起精神繼續生活下去,不能因為孩子去世而傷心過度哭壞身體,那就更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