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軍校學員的家屬享受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1.家屬享受軍屬優待,但是沒有優待金(與當地政策有關)。可持入伍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以便落實光榮牌、年底慰問信等待遇。2.按照部隊幹部假期規定,家在駐地的幹部,每年可休20天軍官假;家在外地的幹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職(級)別或專業技術夠條件後,家屬或其本人為獨生子女的父母即可辦理隨軍手續,將戶口遷至幹部所在部隊駐地。按照軍隊住房改革規定,軍官可以按相應職級租住營區相應面積的公寓房,並享受住房補貼,用於自購住房。3.軍校新生入學3個月,經復查合格取得學籍和軍籍後,由軍隊院校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後即成為所在院校的正式學員。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十三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承包合同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免除其他負擔。
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② 軍校學員的父母也享受優惠嗎醫療
對於大家關心的軍人父母看病問題,規定目前只對軍官和軍士的父母,家屬的父母進行優惠醫療,暫時對於義務兵、軍校學員的父母還沒有納入進來。
規定指出:將實現軍人配偶免費醫療、軍官軍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優惠醫療、軍人未成年子女免費醫療,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一是讓軍人真正的受尊崇。2021年8月1日,《現役軍人的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隨後也出台了一系列好政策。軍人父母滿60周歲後,每個月發放600元的贍養金,軍人配偶每個月發放500元的榮譽金,擴大了軍人家屬兩地分居的發放條件,家屬兩地分居,現在每個月發放1000元。現在又出台軍人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的醫療政策,把軍人家屬和父母看病的問題解決了,這也是充分體現對軍人職業的尊崇。這一政策的實施,進一步增強了軍人職業的吸引力,將會有更多的有志青年會立志投身軍營,把軍人當成人生追求的理想。在多重利好的政策下,也有利於鼓勵軍人安心服役,立志在軍營建功立業。
二是解決家庭後顧之憂。一直以來,有不少官兵家庭的困難,都是由看病看不起引起的。軍人把青春犧牲奉獻給了國家,沒有時間照顧父母,特別有一些家庭困難的,沒有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家庭,一旦有人生病,將是災難性的。現在實現軍人父母看病享受優惠政策。這樣極大地緩解了官兵的家庭負擔。在沒有家庭的困擾之後,他們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部隊的訓練中去,為國家和人民多做貢獻。
三是能緩解軍人擇偶難。在我當兵的23年中,軍人找對象難一直是一個問題,主要原因還是軍人職業的特殊性,部隊長期封閉式管理,現在軍改之後,實戰化訓練展開後,常年都需要幾個月在外駐訓,雖然軍人每年都有探親機會,但每次都時間比較短。就是有不少戰友談了對象,或結了婚以後,都難免出現異地戀,或兩地分居的情況。這樣的問題也就導致在部隊里有不少軍官和士官,三十多歲還沒有解決人生大事。如果軍人配偶看病免費,軍人配偶發放榮譽金,現在軍官隨軍的條件也降低了好多。各項保障能力不斷提升,有助於幫助解決軍人找對象難的問題。軍人待遇好了,也會吸引更多的人願意把軍人作為結婚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