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親去世,我家裡遺產應該如何分配繼承
根據遺產繼承順序分配,父母一方去世遺產分配原則按照,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第一順序為繼承人為配偶和父母子女,只要有繼承人就平均分配,因遺產繼承產生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二年。
法律分析
如果父母一方死亡,父親或母親的遺產,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其子女和尚存配偶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人有權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父母雙方死亡的,子女可以依法繼承父母的遺產。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在父親去世後所留下來的財產應該由第一繼承人繼承,當第一繼承人有多個時,父親所留下來的財產應該由這多個第一繼承人平分獲得。遇到特殊情況時,具體問題具體對待,畢竟每個家庭的狀況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