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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結婚給女方父母多少錢

發布時間:2024-12-17 14:36:11

① 那位能告訴我利川市區的定婚習俗和規矩!

我是利川的,利川這地方嘛,少數民族自治區嘛 所以有好幾個鄉鎮上有些破規矩,在城區(現在就兩個東城&都亭)基本上都沒啥規矩,去人家裡錢帶夠嘴放甜基本過關沒問題。 哦 講的錢那就有話講了,「訂親」利川叫「看人副」,是要錢的,一般家庭差不多5K吧,家境好點的就要1W左右吧,這事沒譜,都是老丈人要圖個面子,這些結婚時都會還給你的,也就相當於押金! 利川人厚道,我對比了外地好多地方結婚方面的風俗,也就發現只有利川這地方嫁女兒都是要倒貼錢的,娶老婆的都會或多或少賺點。這就是風俗,恭喜你啊娶到一個利川女孩,賺噠!

② 湖北恩施咸豐現在結婚給女方父母禮金一般是多少啊

不給。就不給。 tmb 惡心

③ 懷遠民風民俗,傳統的,謝啦!

在客家人遷移修水後的一個相當長的時間里,本地人和客家人互不通婚。由於封建時代,婚配問題不完全是家庭問題,是與政治地位、姓氏宗族,改善相互關系所攸關的問題,要受到宗族和社會的干涉,說到底,是和社會關系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因此就有個講究"門當戶對"的規定。各個姓氏的宗譜都載有關於婚姻問題的"家訓"。如曾、吳兩姓的家訓中就有這樣一段文字:"夫婦為人倫之始,萬化之源,故兒婚必擇其婦之德,女嫁必擇其婿之賢……匹配不均,門戶不對,識者恥之。"其他譜牒所載甚多,不必重復。懷遠人出身低微,很明顯與當地人"門不當戶不對",所以不可能通婚。隨著時間的推移,懷遠人的社會地位有所提高,本可以逐步改變這一狀況,就因為戴上了"懷遠人"這頂具有等級意義的帽子,仍然被本地人瞧不起而不能通婚。自然客家人也不甘受委屈,在遭受歧視的時候,這種委屈心態就轉化為逆反心理:"你瞧不起我,我還瞧不起你呢。"因而相當長時間里彼此互不通婚,這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另外,語言和生活習慣的差異也是通婚的障礙之一。當時,本地人很難聽懂客家話,不喜歡"大腳婆"[9],加上封建社會的婚配是"父母之命,媒酌之言",男女雙方沒有自由戀愛的權利,所以,互不通婚就形成長期的習俗。
此外,還有習俗上的其他方面的歧視與抗爭。例如,不準懷遠人到本地人所建神壇、廟宇朝拜,不準參加本地人的集會和民間組織,甚至不準過本地所修的橋和路等等。面對本地人的歧視,懷遠人並沒有屈服和氣餒,一方面通過艱苦奮斗,努力發展生產,改善經濟狀況,積極培養人才,逐步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另一方面發揚客家人做善事做好事的美德,大力興辦公益事業,如捐建南崖渡,修造"善渡橋"、"福星橋"、"珠源橋"等,在梯雲書院、華國堂、山口施加園、安鄉沙堝里、安鄉十一都、安鄉十三都、黃沙橋、奉鄉何家咀、武鄉漫江等處建造文昌宮9所,在武鄉山口、泰鄉梁口、安鄉沙堝里等處建造天後宮3所,大部分姓氏都在縣城建造了宗祠,與本地人形成對峙。這樣,不僅顯示了懷遠人的經濟實力和人才實力,而且展現懷遠人的精神風貌,使本地人刮目相看,贏得了社會的公認,進一步提高了社會地位。
二、互通與協作階段
人們在社會關系中的地位總是伴隨著經濟關系和社會關系的變化而變化的。隨著懷遠人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的提高,與本地人相互關系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即對立與抗爭的關系逐步過渡為互通與協作的關系。
首先,表現為日常生活中的互相來往,互通有無
懷遠都並非一塊完整的版圖部分,而是分插在原義寧州八鄉的高、崇、奉、武、安、泰六鄉之中,每一圖甲所轄地方甚廣。因此,除少數自然村為純客村[10]外,大多數鄉村是懷遠人和本地人的雜居地。這樣就為土、客之間互相了解和互助協作提供了客觀條件。
隨著時間的推移,懷遠人和本地人在同一地域生活,必然彼此接觸,互相往來,漸漸地熟悉了對方,聽懂對方語言,進而互相幫助,互通有無。例如操辦紅、白喜事,娶親、嫁女、喪葬等,往往需要左鄰右舍的幫忙,桌凳、餐具等日常用具需要互相借用。大家都重視和關心親鄰家的事務,誰家有了紅白喜事,即使生產再忙也要抽時間去幫工。有人生病,即時探望。生小孩做"三朝"、"滿月"、"周歲",都來賀喜,送些雞蛋表示情誼。誰家牲口遭踏莊稼或曬衣服未收等,都會互相照應。
各自然村為了共同的利益,成立各種會眾組織,如公益事業的橋會、路會、龍燈會,宗教信仰的觀音會、三聖會、關聖會、奉旨會等,本地人和懷遠人都要參加。通過這些活動,進一步加深了彼此的了解和友誼。
其次,表現為生產勞動中的互相幫助和互相交流
在農業生產中,尤其是栽種和收獲的農忙季節,為了搶時間,左鄰右舍,普遍有"幫工"或"換工"的習慣;興修水利往往也需要很多人共同協作。於是,懷遠人和本地人就在這些共同的生產勞動中交流感情,加深了解,增進友誼。
修水地處贛西北山區,與福建、廣東和贛南在氣候和自然環境方面都有所區別,因而農業生產的季節要求及耕作技術會有一定差異。這就必然要求懷遠人要向本地人學習生產技術;反之,懷遠人從祖籍地帶來許多新的生產技術和作物品種,有利於開發本地資源,發展本地生產,因此,本地人也需要向懷遠人學習。這樣,客觀上就促使本地人和懷遠人加強互相學習與交流。
譬如寧紅茶就是懷遠人在聚居地修水漫江種植並發展起來的。沙溪郭氏以客家鄉親關系,引來廣東茶商,為寧紅茶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光緒四年,郭庭儀茶莊所產"寧紅貢品"在南洋勸業賽上,獲得最高獎譽。懷遠人羅坤化憑他精製茶葉的技藝,在他開設的"厚生隆"茶莊中,親手製成"寧紅白字型大小"新品茶葉100箱,運往漢口,每箱以100兩白銀高價出售給俄國商人。時值俄國太子來華游歷,途經漢口,發現該茶色、香、味、形俱美,品質極佳,因而贈給"茶蓋中華,價甲天下"的匾額,羅坤化被稱"茶大王"、"茶工祖師"。由於寧紅茶開發和傳播,使修水本地人學到了該茶的栽培技術和加工工藝,寧紅茶的生產得到迅速的發展,遠銷俄國和東南亞許多國家和地區。
現在的山口鎮南溪村原名大南坑,復原鄉楓林村楓林洲是兩個相鄰的村莊,地處修江上游的崇武鄉東南部,毗鄰銅鼓縣西向鄉。清初,滿山遍野,雜木叢生,獐狼虎豹出沒無常。客家郭、邱等姓祖先遷到這里,發現這里的紅土壤適宜種植油茶樹,於是千里迢迢回老家引來優良的油茶種子,使油茶生產得到大面積發展。到道光、咸豐年間(即十作世紀),這里已有油茶林近10萬畝,每年可產茶油40多萬斤。很快,油茶林種植技術和優良種子傳播全縣山區,使修水的油茶生產曾興盛一百餘年。除此以外,客家人還帶來了蠶桑、棉花等栽培新技術以及陶瓷、鑄鍋、油紙傘等實用工藝品的加工技術,對發展修水的農業、副業及手工業生產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通過生產技術的傳授、學習和交流,不懂進一步增強了懷遠人和本地人的團結和協作,而且徹底改變了對懷遠人的看法和評價。
再次,表現為興辦公益事業時的相互支持和合作
1986年,黃沙港集鎮改建街道時,在原天後宮遺址附近發現一塊石碑,記載著清朝乾隆五十五年(1790)重修沙鍋里(今修水縣黃港鎮)永隆橋、尖角里橋、田南灣橋和車前塅驛路的捐款名單。上面刻著58姓172人的姓名及所捐銀數,共捐白銀13.9兩,銅元47吊450文[11]。該處是懷遠人聚遠人聚居的懷遠都四都一圖地域,共有48姓懷遠人和10姓本地人都捐了錢。像這樣土客共建公益事業的例子自民國以來愈加普遍,反映了土客相互團結協作的願望和必然趨勢。
第四,表現為攀親結友和部分通婚
通過長期的交往、互相支持與協作,使懷遠人和本地人進一步增進了友誼,久而久之,彼此之間產生了攀親結友的願望和要求。當時,攀親結友最為常見的形式就是攀"同年"[12],拜"寄爺"、"寄娘"[13]。與此同時,互不通婚的習俗也開始松動。
隨著清朝政府的倒台,民國興起,自由、民主、平等的意識出現,破除了婦女裹腳的陋習,200多年的禁錮開始打破,出現了少數通婚,但不完全。只是懷遠人的女兒嫁到本地人家做媳婦,而本地人家的女兒卻不願嫁到懷遠人家做媳婦。不過這里有另外 一種原因,那就是懷遠人家的媳婦勞作強度較重,比較勞累,所以本地人不願將女兒嫁過去,而不是過去那種門戶高低,社會地位差異的原因了。雖然這時的通婚還比較少,但那種等級觀念下所形成的土客互不通婚的束縛終於被打破。
第五,表現為土客知識分子之間共同切磋學習,政治上互相提攜
譬如泰鄉內七都桃里竹塅懷遠人陳寶箴中舉後,與相隔不遠的曹家塅舉人徐家干(本地人)以及西坑的舉人塗家傑(本地人)來往十分密切,除共同切磋學習,還給予保舉推薦,使之展示才華,做出成績。
據《徐氏宗譜·徐家干行狀》記載,徐家干中舉後,曾赴京會試不第,在家攻讀兩年後,前去拜見在湖南當巡撫的陳寶箴。陳把他介紹給貴州巡撫蘇元春。徐家干從此走上仕途,後來在湖廣總督張之洞處做幕僚,助張之洞訓練新軍。除此之外,陳寶箴還與本縣中塅鄉舉人盧以恕(本地人)來往密切,經常通過書信等形式交換對國家形勢的看法。《修水縣志·盧以恕》傳記中說:"另收存自己與本縣陳三立、徐家干及其他同事、鄉紳議論時事風尚答和詩詞的信扎。"說明確有其事。
三、融合與發展階段
懷遠人和本地人的融合發展有許多必然的因素,其中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新的社會制度的建立為土客的融合與發展掃清了障礙
新中國的誕生,使懷遠人從政治上經濟上獲得了徹底解放,永遠擺脫了受歧視受壓迫的命運,享受了與本地人同等的政治、經濟和受教育的權利,真正實現了土客的平等,從而為土客的融合和發展鋪平了道路。
其次,集體的生產勞動為土客的融合和發展創造了客觀條件
從五十年代開始,隨著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集體所有制的建立和生產經營方式的改變,不論是懷遠人還是本地人都在同一塊土地上勞動,在一個集體組織內參加勞動分配。雖然這種大集體的生產模式在以後因為"平均分配"、"窮過渡"而阻礙了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確實對土客的融合起到過一定的作用。因為在一起勞動一起分配,大家就必然興衰與共,風雨同舟,交往更為親近,感情更加深厚,語言、習俗逐漸融洽,心理逐漸溝通,進而有力地促進了土客的融合和發展。
再次,互相通婚徹底打破了土客之間的血緣界限
隨著懷遠人獲得了政治和經濟上的平等,以及與本地人的關系更加密切,過去那種互不通婚的束縛被徹底打破。不僅懷遠人的女兒願意嫁到本地人家做媳婦,本地人家的女兒也願意嫁到懷遠人家做媳婦,而且隨著社會發展,彼此通婚成為越來越普遍的現象。由於土客之間的完全通婚和不斷繁衍,懷遠人和當地人的血緣關系的界限被徹底打破。即懷遠人家有本地人的血脈,本地人家也有懷遠人的血脈,彼此難分,融為一體。
第四,改革開放促進了土客之間的融合和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民從單一的糧食作物生產的經濟模式 向多種作物生產和多種經營的經濟模式轉化,客觀上必然要求農民不論是懷遠人還是本地人都要學習更多的科技知識和經營知識,引進更多的技術和人才;彼此需要全方位的協作,從而加速了土客的融合和發展。同時,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過去那種以村為單位的封閉的自然經濟模式被徹底打破,越來越多的農民向更廣闊的范圍和領域發展,越過村、鄉、縣、市的界限,在更大的地域空間和其他民系、族群的人們打交道,這樣一來,使得懷遠人的語言、習俗以及心理素質都在發生變化。
第五,科技教育以及交通通訊事業的發展為土客的融合和發展開辟了新的途徑
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村教育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特別是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使農民的文化素質普遍提高,加上計算機等一批新的科技成果的廣泛應用,人們對外界信息了解得越來越多,思想觀念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現代的科學的生產、生活方式正取代著傳統的落後的生產和生活方式。許多農村知識青年走出山區,到外地尋求發展,有的去求學,有的去經商,有的去務工。有的舉家外遷,有的去外地結婚,生兒育女。這樣,不僅越過了聚居的界限,而且在語言、風俗習慣等方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從而促進了土客之間的融合與發展。
第六,多次移民加速了土客的融合和發展
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由於農田基本建設、水利電力建設、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改革開放以來興起的小城鎮建設等,先後組織過多次移民活動。如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修建東津電站,庫區移民11400人,其中懷遠人7110人,分散遷移至全縣20多個鄉鎮。據不完全統計,近二十年來小城鎮建設中有將近1萬人口的懷遠人遷往城鎮居住。還有近幾年政府組織生態移民,又有8000餘名懷遠人從山區的聚居地遷移至公路沿線及城鎮。如黃沙橋鎮洞坑是個純客村,七十年代這里有40多戶,130多人口,現在只剩下9戶,20餘人口了。這些遷出來的懷遠人,大都分散居在本地人聚居地,因此,其語言、習俗等也隨著環境的改變而逐漸發生變化。
綜上所述,由於多種因素的作用,使懷遠人和本地人逐漸融合,突出表現為語言和風俗習慣方面的變化。譬如語言方面的變化就有這樣四種情況:一是純客村通用懷遠話(即客家話),但與非懷遠人打交道時則用本地話、普通話或對方的語言;二是非純客村的,純客戶[14]自己人對自己人講懷遠話,對外人則講本地話或其他語言;三是懷遠人和本地人通婚的家庭,如果老一輩都是懷遠人,單獨對話時講懷遠話,與子女談話則立即改用本地話或其他語言;四是由於多次遷移原因,有一部分懷遠人已經改為講本地話了。如白嶺鎮的芭蕉源村,有鍾姓1000餘人,其祖籍地是贛南興國縣,在遷徙過程中,首先遷到武寧縣,後又改遷到現在這個地方,如今這1000餘人都已改講當地的白嶺話了。
風俗習慣也和語言一樣,隨著生活環境的變化而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如服飾就有明顯的改變。
從懷遠人和本地人互動關系的發展趨勢來看,經過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間,作為客家民系的一部分的懷遠人(即修水客家人),其語言和習俗將可能隨著純客村和純客戶的減少而被本地人群所同化,至於是否完全被同化以及需要多長歷史時間等問題有待我們進一步去進行探討。

說明:以上懷遠人是指客家人,即懷遠就是客家。

以下為你搜集 安徽懷遠的一些習俗:

婚姻:一般是這樣的流程:
首先彼此父母答應,正式見父母一起吃個正式的飯,這時你家得給女孩見面禮,一般是4000-6000人民幣不等。
然後過一段時間,要找個媒人和你們兩家溝通,定婚,在這一段時間女方可能要你給她買一些金銀首飾之類的物品。
然後就到結婚的日期了,在結婚前女方家會通過媒人問你家要聘禮了(不是見面禮),在你家已有一套正式的婚房時,現在都一般是36000(六六三十六,吉利)---60000不等,關鍵得看女方家人怎麼樣了,好的話可能一兩萬搞定,對了這些錢是用來給女兒買嫁妝的,比如冰箱、空調、電視、洗衣機之類的。如果你家沒房,可能要的還會多一些,作為以後買房或建房的基金。

安徽懷遠的地方大,十里路改規矩,要看是懷遠南部的,還是懷遠北部的?一般說來風俗差不多,最好是徵求女方家庭的意見,首先要托出四大紅媒,男方二個女方二個,這四大紅媒是專門調解雙方訂婚事宜的,很多風俗都由媒人溝通了,包括見面禮!那裡最忌諱的數字是八,最喜歡的數字是六,下定禮的日子應該選擇每月的初六,十六,二十六。 結婚的時候必須要有四隨禮(1:豬肉辦扇要連後腿,不帶豬頭:2:整箱酒,3:什錦果子十包,4:紅糖十包),女方家肯定要陪嫁的,一般都陪送傢具,被子,車等等,不是男方要求的陪送什麼禮物,閨女走了,家裡一般都要張揚陪女兒的嫁妝,要面子!記住一點,到懷遠做客,千萬別喝酒,那裡喝酒不規矩,再大酒量也會喝醉。再者就是,酒坐上吃飯要小心,防止偷偷上飯上菜到你飯碗里,讓客人出醜,吃不完!

按照農村的規矩,買幾套衣服,買個戒指意思一下,買點煙酒。雙方父母見個面,吃個飯,互相了解一下。互相滿意的話基本就ok了。現在基本沒啥規矩了!還要看看你女朋友家境怎麼樣,,不要動不動就汽車呀,,現在農村還達不到這個標准,請親戚朋友吃個飯,意思一下,就是告訴別人,你們已經結婚了,,嫁妝是男方給錢女方,,讓女方家人買點東西到男方家,就是帶點資產嫁去你們家,以後在男方不受欺負。這些都是以前的啦。現在的人什麼也不缺,你自已意思意思就好了,,在你女朋友家千萬別小氣,大方,大度。點讓她家親戚看到嫁得不錯。以後去到老丈人家肯定是客客氣氣。在累了,,改天有不明白的再給你說說。

喪葬:先是本家人通知各位親戚朋友,然後再辦理喪事。喪事期間,每個人都要穿白大褂(僅指逝者是老人的情況下),小孩(孫子輩的)要帶紅頭巾。然後就是舉行為期三四天的吃飯。一般都會在最後一天的時候請一班人馬(就是吹奏的)來表演節目,至於節目內容,可以自己定。

④ 觀於秀山的民風民俗有那些

秀山社會風俗——禮俗
第一節 婚 俗
秀山解放前,一般是一夫一妻,少數家庭(主要是富有的家庭)為一夫多妻。清乾隆元(1736)建縣後,封建婚俗盛行。婚姻受家庭財產多寡的制約,講究「門當戶對」,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訂婚須以大量錢財或牲畜和糧食為聘禮。早婚、童養媳隨處可見。甚至還在襁褓之中就可由雙方父母指腹為婚。成人成婚需經過放話、插香、討庚、過禮等「禮規」,繼後擇吉日正式舉行婚嫁儀式。此外,還有招夫上門和招婿上門的婚俗。
土家族在結婚當天,男方即按嫁妝多少,組織去12至24人不等的迎親隊伍,其中女青年不少於4人,中年婦女2人,媒公媒婆同往,由1名「押禮先生」負責行使迎親隊的一切禮規。至女家後,經過押禮先生三番五次拜說,然後由女家的兄弟背姑娘上轎。姑娘上轎前要穿紅裙褲,頭頂紅蓋頭帕,腳穿紅綉花鞋,耳戴金(銀)環,手戴玉鐲或金(銀)鐲。返到男家後,姑娘下轎人堂,舉行拜堂儀式,先拜祖宗,後拜父母,然後新郎新娘對拜,互敬「交杯」酒。儀式完後,男方搶先入洞房坐鋪(傳說為「當家」之意),再揭去新娘頭帕,始告完畢。晚上,由同輩之弟妹和表弟妹表嫂等鬧洞房逗趣。
苗族有通過「歌會」、「趕秋」、「趕坳」等社交活動選擇對象的習俗。縣境晏龍鄉的苗家姑娘出嫁獨具風采。他們一不「哭嫁」,二不坐轎,三不拜堂,四不酌喜酒(下聘),五不送嫁妝,六不講排場(大辦酒席),婚日不同宿,不鬧房,而是與陪送新娘的好友圍著火坑對歌,往往通霄達旦。女方的送客,少則幾十人,多達幾百人。凡與姑娘友好的男女青年,都可陪送姑娘到男方家。
解放後,國家公布《婚姻法》,廢除包辦婚姻,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主,各族青年男女享受到婚姻自主權。只要雙方自願,符合法定婚齡,即可到人民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書,舉行完婚儀式。結婚不坐轎、不收彩禮。機關單位由領導舉行簡單儀式,以煙、茶、糖相待。
七十年代後期,農村實行彩禮的習俗又開始出現,之後逐步影響城鎮。講排場、要彩禮,大肆鋪張的現象在城鄉一些地方呈蔓延之勢。
第二節 喪 葬
唐代以前,有行二次葬和剔骨葬的習俗。明代姒前,酋首及少數富戶有實行崖棺葬的習俗。今酉水、梅江河、花垣河兩岸,尚存多處崖棺葬遺跡。
清代和民國時期,土家、苗、漢各族喪葬習俗基本相同,通行土葬。土家人有「跳喪」的習俗,即圍著棺材邊擊鼓邊唱邊跳,有的三人手執小鼓、小鈸、小鑼,邊打邊繞著棺材唱,稱為「打繞棺」。歌的內容多為死者一生的經歷和作為,吐露生者對死者的感情和勸慰喪家等。安葬時還請土老師念經、殺牲祭祀。
苗族人的喪葬除了與土家族人相似外,還有唱「孝歌」的習俗,一人擊鼓,眾人輪流唱,或擊鼓人自唱,寄託哀思,以歌當哭。出喪時,死者的親人要備土酒上山招待抬喪群眾,主要親戚要在墳周圍插「陰陽傘」以示懷念。
無論土家族、苗族和漢族都要為死者請道士擇吉日殯葬,信奉風水陰陽。漢族老人死後,除請道士做「法場」等之外,還要對主要親屬「開孝」。殯葬後由子女「守靈」。
解放後,舊的習俗逐漸隱跡,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基本絕跡。之後,在部分鄉村舊的喪葬習俗又有所抬頭。八十年代開始在機關和城鎮開始推行「火葬」。由於人們思想上未徹底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加上距離銅仁火葬場較遠,因而推廣成效不大。
第三節 節 日
一、喜慶日
秀山民間歷來喜慶日繁多,隨著歷史的演變有的已不復存在,至今除婚娶外,還有生小孩、建房、壽誕等喜慶日,這些喜慶日仍部分沿襲舊習。
生小孩:婦女婚後有孕曰「有喜」。生孩子要往外婆家報喜,稟告親友,擇吉日過「粥米客」。吉日那天由外婆家送衣服、蛋、雞、粥酒,以示慶賀,主人大辦酒席款待,喜慶3天,窮困人家至少也要過「三朝」。在「月子」里要讓產婦多吃營養品。「坐月」滿40天後,由外婆接母子(女)返回住七天,叫「出行」。嬰兒滿周歲過「滿歲酒」,滿周歲時煮幾個雞蛋以表心意。解放後,這種遺風在農村和邊遠鄉村仍有存在。
建房:為大喜大慶之事。凡建房上大梁時,親朋好友均來祝賀,戶主熱情款待。建房前要請「陰陽」先生擇地基,選開工吉日。豎房時,由「魯班」師傅點梁,在梁木正中畫紅黑色太極圈,太極圈兩頭寫上乾、坤二字,放上茶葉、紅米和陰陽歷書,用紅布包好,曰「包粱」;待天明「豎房」時,由主盤木匠喊吉祥語上樑,邊喊邊上;接著娘家、舅家或姐、妹夫家懸掛紅綢布,曰 「纏梁」;繼後即扔拋梁粑,鳴放鞭炮,酒席慶賀3天。在農村,此種風俗至今仍然流行。
祝壽:秀山祝壽習俗歷史悠久。在一個家庭內,只有長輩才能過壽日。若長輩在,晚輩無論年齡多大,均不能過生日祝壽。在上無長輩的情況下,年齡到50歲後即可祝壽,之後逢「十」年一次大慶,其子孫(含婿)、親朋好友趕來祝壽。夫妻健在的,雙坐堂前,接受壽禮和頌詞。壽禮多為福壽桃、長面條、豬肉、衣料、現金等。富有之家壽禮還送皮衣、金銀首飾等。頌詞一般為「福如東海,壽比南山」之類。壽慶以長面條(長壽面)和酒筵款待來賓。農村祝壽一般不做大的排場。解放後,祝壽論輩份仍承襲下來,但一般的過生日已不再論輩份。進入八十年代,祝壽參加人的范圍縮小,僅限於兒孫(含婿)等晚輩和少數至親好友。祝壽禮品多樣化,尤以送「生日蛋糕」成為一種新的時尚。
二、傳統節日
過年:含「除夕」、「春節」、「元宵」。從頭年臘月三十到次年正月十五日,為春節期間。慶祝內容和形式十分豐富,熱鬧異常,為秀山民間最隆重的傳統節日。土家族還有在農歷臘月二十八日或二十九日過「趕年」的。苗族過年與漢族相似,無多大差異。
除夕前,家家戶戶都要把屋內外打掃得乾乾凈凈(俗稱「打揚塵」);有的人家在階檐下用石灰劃上一條白線,意在隔除蟲蛇;在正門和側門,各貼門神畫像;在房屋落地柱上貼春聯;豬圈、牛欄貼上「六畜興旺」字條。富裕人家還要在門前懸掛宮燈,走馬燈或其它五彩燈籠。除夕夜備最好的酒餚,全家圍席桌而坐,叫「團年」,暢飲「年酒」,喜吃「年飯」。有「三十夜的火,十五的燈」的習俗。除夕夜,無論火坑、火盆均燒旺火,以象徵生活像火一樣興旺。一家人烤火話家常、擺龍門陣,給小孩子送「壓歲錢」。老年人往往徹夜不眠,名曰「守歲」。正月初一天,男女老少全天遊玩,盡情歡樂。青少年踢毽子、跳繩、騎竹馬等;中、老年人玩牌。初二起拜年、串親訪友或「上墳」祭祖。初五以後,開始玩龍燈、跳花燈,直至十五日完才「收燈」。元宵節家家戶戶點燈點燭,有祈求光明之意。
「三月三」:興起於土家族,之後各族人民都興吃「三月三」粑粑,傳說吃後可以避免蛇咬。這一天苗族還有「趕坳」、「踏青」和「踩花山」活動,男女青年一起唱歌跳舞。
「四月八」:稱「牛王節」,為各民族共同的節日。其中,苗族青年男女對歌,進行社交活動,俗稱「跳月」。
「六月六」:為各族人民的曬衣節。有「六月六曬龍袍」的傳說。苗族稱「六月六」為太陽節,是祭天的日子。
清明:農歷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民間祭祖掃墓的節日。要在墳上懸掛「清明紙」(俗稱掛清),給祖先燒「冥財」,斟酒供肉進行祭祀;有的還要為墳墓培土、在墓地植樹。機關和城鎮居民要對所有為國捐軀的死難烈士進行「掃墓」。解放後,「清明」節也成為悼念烈士的「掃墓」日。
端午:俗稱「端陽」,為秀山各族人民的傳統節日。源於紀念楚國愛國詩人屈原。每年農歷五月初五,人們吃「粽子」(又名粽粑)、雞蛋,飲雄黃酒,戶戶懸掛菖蒲、艾葉和葛藤,並用菖蒲、艾葉熬水洗澡,藉以增強免疫能力。清代以來,酉水支流花垣河畔的峨溶、洪安,梅江河畔的石耶、平凱、宋農、石堤當天都要舉行「龍舟賽」。
中元:俗稱「七月半」,又叫「鬼節」,漢族人普遍信奉這個節日。每逢這天(農歷七月十五日,有的地方為七月十二日),家家戶戶於傍晚時分祭祖燒紙,名曰「送冥財」(俗稱燒「包封」),土家族、苗族人也隨之祭祖供奉,意在超度孤魂野鬼。解放後,此俗逐漸消失,邊遠山區農村仍有個別存在,八十年代又有恢復。但燒紙者多數系以此聊表緬懷先人之情,不再迷信鬼神。
中秋:又稱「八月十五」,為漢族的節日之一,土家族、苗族也漸興此俗。每逢這天,家家早餐吃粉杷,備酒餚於晚餐,待月亮升起,以月餅果實盛盤置院壩,全家老少一起圍坐賞月。有的還請老人講中秋賞月的故事;有的人還乘著月色到別人冬瓜地里去「偷瓜」(舊俗當夜偷瓜不算偷),送給久婚不育的夫婦,曰送冬瓜兒,意為送貴子。此俗在少數地方至今仍流行。
第四節 禁 忌

清代和民國時期,秀山民間各種禁忌繁多,有的至今猶存。這些禁忌有:土家族人在本民族中,同姓和義族不能通婚;吉日忌說鬼、死、病等不吉利的話;行船忌說翻、沉、漏等語;大姑娘和產婦禁坐堂屋的大門坎和跨坐扁擔;未婚男女忌吃豬蹄子(豬蹄發叉,怕婚姻不順利);在外死亡的人,無論男女老幼,屍體不能抬進龍門和堂屋;客人不能和少婦坐在一起;兄忌與弟媳開玩笑或進弟媳卧室。還有逢丁時不剃頭,戊時不動土,酉時不殺雞,亥時不殺豬、不吃狗肉和喜鵲肉的禁忌。另有火坑中的「三腳架」,客人不能用腳踩;正月初一不能掃地、動土、吹火;平常早晨也不能說虎、豹、龍、蛇等野獸詞語;驚蟄不能拿針;吃年飯不能用湯泡飯,害怕來年鬧水災等禁忌。
苗族還有辦婚事時家裡忌有哭聲;客人不能坐「家仙凳」,也不能踏火坑裡的「三腳架」;未到嘗新節(俗名「報菜」),不能吃各種瓜菜等禁忌
第五節 例行祭祀
祭孔子:在文廟舉行。乾隆二十八年(1763)知縣邊鏞於縣城東門內建文廟,每年農歷二月初四、八月初四進行春秋祭祀。祭祀時,各官吏穿官服,學生合著樂器唱歌,場面熱鬧。每逢農歷正月初一、十五,還要由縣官率領各學官、校官去文廟祭祀,名為「謁孔廟」,凡鄉試中了舉人,捷報傳到縣後,知縣親自出衙迎接,引導「新貴」到文廟叩拜、宴賀,然後歸第祭祖。這種祭祀清代盛行,民國時期冷清,解放後廢除。
祭社稷:在縣城南門外社稷壇舉行。每年農歷二月初五、八月初五祭祀。祭社稷是祈禱五穀豐登,國泰民安的一種儀式。祭品有二羊、二豬、三爵酒、二匹布等。主祭祀人要穿官服,九叩首。民國時期,很少活動,但民間還有此俗,解放後廢止。
祭農神:每年的農歷三月八日在先農壇舉行。以豬、羊、酒、豆、布匹等為祭品。祭時主祭人穿官眼。行九叩大禮。祭祀結束,進行開耕儀式。開耕儀式由知縣扶犁,知名老人牽牛,兒童伴唱農歌,九推、典史播種。要求武官的副將以下圍觀開耕儀式。此祭祀清代極盛,民國沿襲,解放後廢止。
祭厲壇:即祭鬼(逝者)。土家人信奉尤深。光緒時所編《秀山縣志》載:「土夷重鬼,引為吉祥」。縣中凡以「貴」為地名者,初皆為鬼,僅石耶、洪安兩區就有「貴塘」、「貴措」、「貴板」、「貴道溪」、「貴定」、「貴羅」、「貴楊溪」等20餘處。每年的「清明」節和「七月半」舉行祭祀,設左右兩壇,左壇祭祀已死去的人,曰「祭靈」,右壇祭祀被貶謫的官吏,祭祀人穿一般官服,行三叩禮,土家族民眾自發祭祀。解放後已廢。
祭名宦:即祭祀有政績的官吏。每年農歷四月由官府及學官在名宦祠主祭。此俗清時盛行,民國時已冷淡,解放後不復存在。
祭鄉賢:即祭祀本地名人。與節孝同祭。主要祭祀太僕寺卿糜琦瑜。民國初期廢止。
祭節孝:主要祭縣中已逝著名的孝子、節婦。在文廟南邊鄉賢祠與祭鄉賢同祭。民國時已停祭。
祭關帝:主祭關雲長,亦祭歷代著名武將。每年農歷二月十三、五月十三和八月十三在武廟(關帝廟)舉行,以豬、牛、羊為祭品,主祭者穿官服行大禮。咸豐三年(1853)始頒祭祀音樂,設六佾之舞,並祭關雲長子孫三代。民國時期祭祀漸衰,懈放後廢除。
祭文昌:祭祀主宰功名、祿位而逝的神,為讀書人所崇信。每年農歷二月三日和朝廷規定的秋天吉日,以豬、牛、羊為祭品,在縣城東門外文昌祠祭祀,由官府主持,旨在乞求良好的命運。民國時期沿襲,解放後廢止。
祭龍神:以祭龍求雨為目的。凡逢天旱,人們聚集在神龍祠,以豬、羊作祭品,規定祭日為農歷二月初九和八月初九,參祭人穿官服祭祀,民間則有抬狗求雨習俗。民國時期沿襲,解放後,逢乾旱年景,民間還有少數人祭祀。
祭火神:清嘉慶七年(1802)開始,農歷二月初九和八月初十為祭日,主祭人穿官服,在火神廟舉行,以豬、羊為祭品,意在祈求人間不發生火災事故。民國時期已很少人祭祀,解放後絕跡。
祭城隍神:每屆知縣到任時和農歷每月初五、十五日以香紙蠟燭在城隍祠祭祀。老百姓也有到城隍廟進香的。民國時期祭祀冷淡,解放後廢止。
其他祭祀活動還有祭馬神、祭李公(指咸豐年間的知縣李漸鴻)等。
秀山社會風俗——習俗
第一節 服 飾
土家族
男上裝是「琵琶襟」、「滾邊領」,又叫「對襟衣」,安布扭扣5至7顆。多以青白二色布料作衣,有的鑲花邊。女上裝多滾有「欄桿」花邊,無領或矮領,領大而短,俗稱「右開襟」。男女下裝與漢族人相似,多以青、蘭色布料作褲,白布作褲腰。姑娘喜歡留一根長辮,愛穿自做的紅色或粉紅色的綉花鞋,佩帶金銀首飾等裝飾品。不分男女,成年人頭上都喜歡包二、三米長的青色絲帕,四季不離。
苗 族
男女上裝衣領和右上側各有5對布扣,右下側為3對布扣。女上裝多鑲有花欄干,下裝是大褲腳,膝下鑲有平行的3條「欄桿」。成年男女習慣用青絲大帕纏頭。苗族的少女少婦凡遇隆重節日、行親訪友都喜歡著盛裝,佩帶金銀耳環、手圈、項圈。l歲左右的男女孩子,頭上還要佩帶圍有銀質羅漢18至24顆的羅漢帽,以示吉祥。
民國時期,部分富有的土家族、苗族姑娘和漢族姑娘亦學穿旗袍。
解放後,衣料花色品種增多,自織的土粗布逐漸減少,土家族、苗族的服裝有了改變,臀節日老年人著本民族服飾外,一般均以中山服、學生裝為主要服飾。七十年代後期,服裝款式均已與漢族相同,有西服、牛仔褲、春秋衫、羽絨服、連衣裙、旗袍,服裝面科也很少差別。
第二節 飲 食
清代及民國時期,秀山土家族的飲食多以稻米、包穀、洋芋、紅苕為主食,每日兩餐。喜干食,飯菜分煮;喜酸辣味,烹調菜餚均以酸辣為最佳品。酸辣椒炒肉,已成為各族人民食譜中最可口的菜餚。幾乎戶戶都有泡菜。凡逢年過節,習慣做糯米粑團,煮糯米甜酒,熏火炕臘肉。山區土家人嗜好趕野豬活動,往往一人打獵,眾人幫忙,獲獵物後,見者有份,名曰「趕仗」。
苗族也以稻米、包穀等為主食。善飲酒,以酒為禮的習俗世代相傳。凡遇紅白喜事或來親朋好友,均以大碗酒相待,往往一醉方休。苗族群眾還擅長加工儲藏采獵的山珍野味,以作款待佳賓之用。通常用煙熏臘肉待客,笑稱「用火柴塊打人」(精瘦臘肉的顏色像燒紅的栗塊)。
解放後,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城鎮居民均食大米、麵粉,農村粗細糧兼食。八十年代起,溫飽問題基本解決,農副產品逐日豐富,魚肉禽蛋用量大大增加,食物構成發生較大變化。包穀、紅苕、洋芋等雜糧,已主要用作飼料和釀酒原料。
第三節 居 住
清代和民國時期,縣內漢族多居住在平原、丘陵地帶,土家族、苗族多居住在半山區和山區,一般是同宗族聚居,且以姓氏名寨。隨著杜會歷史的發展,除極少數單家獨戶仍住在深山老林外,大都與其他民族「交錯而居」。
秀山各族人民習慣於一家住一幢房子,大多依山建房,多為草屋或瓦屋。每幢長列三至五間,以長三間正房較多,進深排列採用減柱法構造。有三柱四掛、五柱四掛、五柱六掛三種。中間作堂屋,設祖先神位,左右降各隔成兩小間,以一間設火鋪、灶房,用作吃飯、烤火,另一間作卧室。人口多的家庭,則在屋後配以拖檐,或在正屋配專廒加以補充。「改土歸流」後,富裕家庭喜修四合院及八字龍門,甚至雕梁畫棟,翻廒加脊。居住山上的人家,習慣在灶房的一角挖一正方形的火坑或用木料架設火鋪,中間設置火坑,坑內放一鐵三腳,供烤火、煮飯之用。居住平壩地區的人,多在卧室里置一方櫃式的「火桶」,火桶正下部以陶器缽或鐵盆盛木炭,中下部有供腳踩的木條或鐵條(俗稱火桶橋)。冬天一家人圍坐在火桶邊沿上,用火褥子蓋著取暖。
苗族房屋結構與土家族、漢族大同小異,但在上半部常以竹子為樓板,樓上用以涼干糧食和儲存糧食。
解放後,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各族人民居住條件大大改觀,草房不復存在,已為瓦屋、磚房、鋼筋混凝土的樓房所取代。
第四節 用 器
清代和民國時期,農村貧窮之家。盛衣多用木箱子或衣櫃,卧具以平頭床、架子床居多。富豪之家有圍床、寧波床等,床前上端有重檐或三重檐,雕有花、鳥、蟲、俑、佛像;婦女有梳妝匣,內裝有木梳子及發鬢上的飾物;堂屋正中置有大方桌、椅,兩側放凳子或靠椅。灶房食具一般以陶器為主,置有土缽、盆、陶罐、木甑、土陶水缸、鐵鍋鏟等。盛飯盛菜一般用陶瓷碗、盤,少數貧困之家用木碗、竹碗。筷子用竹筷。
土家族、苗族用鐵鼎罐煮飯較多,刀板(菜板)、臉盆、木桶、腳盆等均為木製品,飯簍、筷簍用竹編成。坐具普遍為木製的獨凳、小板凳和小椅子,也有竹編的躺椅。
解放後,五十年代,暖水瓶、手電筒逐步進入農家。六十年代,自行車、縫紉機、手錶、收音機等中檔商品已為部分農民使用。七十年代,輕巧、美觀的新式傢俱逐步代替過去笨重、刻板的舊式傢俱。八十年代,城市及主要場鎮居民家庭用上了新潮的犬衣櫃、立櫃、組合櫃、寫字台、高低床、台燈、電扇、沙發、躺床等,部分居民家庭還購置了洗衣機、收錄機、彩電、冰箱、影牒機以及摩托車等。這些較高檔的商品也已為先富起來的部分農家所使用。
第五節 首飾發型
首飾:解放前,婦女首飾有釵、耳環、戒子、手鐲、項鏈等。解放後,佩戴首飾曾一度消失。八十年代起,又開始在婦女中流行,男子也時興戴金戒子。
發型:因時代和民族而異。清代,漢族男女一律留長發,結長辮子於腦後不過臀。出嫁女子則結發髻,用簪或網附於腦後,俗稱「巴巴轉」。土家族一律結發簪於腦後,不同的是,男子用青布繞頭包紮,女的配帶耳環和頭飾。苗族人民純以頭帕包紮。民國時期,政府令男子剪辮,城鎮男子初為光頭,繼為平頂,後通行三七西發;成年女子多為長辮子,女孩腦後剪「半月亮」或養辮子;鄉村男子多為光頭,男孩多為「稻蓬頭」或「瓦爿頭」;女於出嫁後則梳發髻(也叫盤香頭)緊貼於腦後。三十年代開始燙發。
解放後,不論土家族、苗族或漢族普遍時興「中山頭」。六十年代有少數人燙發。八十年代起,流行電燙發,發型變化較大。女子較為流行的燙發有「波浪」、「流雲」、「菊花」、「上海式」等。男子發型一般為游泳式、西發,有些青年人留長髻發。

⑤ 土家族的風俗習慣

男女多經對歌相愛結婚。土家族婚俗女子出嫁前,有「哭嫁」的風俗。為了准備哭嫁,女孩稍懂事,就要學習哭嫁。觀摩、學習如何哭,很小時就陪哭。在哭嫁時,口中念念有詞,叫做「送嫁飯」。哭嫁時,同村親友的女該都來陪哭。陪哭的人,哭得越傷心,越動聽,越感人越好。在出嫁前,姑娘如果不會哭嫁,就會受到歧視和譏笑。男方必須送粑粑到女方家,參加哭嫁的人多、范圍廣,而且有專門的哭嫁歌。在婚前哭嫁的時間短則五、六天,長則一二個月。要與家人、親戚、朋友之間哭。哭的內容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媒人」、「滿堂哭」、「表姐妹哭」、「堂姐妹哭」等等。解放後哭嫁已逐漸淡化,僅在深山僻野居住的部分土家人中還有遺風遺俗。
喪葬基本是土葬,古代巴人也有火葬、懸棺葬、船棺葬的習俗。現已基本滅跡。土司制度前,土家族實行火葬。土司制度時期至今實行土葬,葬禮由土老司主持操辦,土老司祭祀亡人時,將天窗口的紡車倒紡三下,念經送亡人過天橋上天庭。然後假扮亡人,圍繞「哈哈台」轉圈出門,死者子女跟隨土老司哭喪,土老司唱喪歌,吹牛角,頓時火炮連天,哭唱哀鳴,極為悲痛,歷時幾天幾夜。然後將裝好遺體的棺木抬上山埋葬。改土歸流至民國時期,土家族喪葬由道士主持,停屍三、五、七日後,由道士根據主人家境做不同等級的道場,有「小十王」、「大十王」、「隔夜素堂」、「一豎桅」、「二豎桅」、「七豎桅」等名稱。一般道場都履行下柳床、開路、薦亡、交牲、上熟、散花辭解、解燈、打燒棺、辭靈、掃堂等具體操作程序。死者親屬披麻戴孝,跟隨道士行喪禮,還請人唱孝歌,以哀弔亡人。新中國成立後,土老司、道士停止活動,以開追悼會唱喪歌代替道場。
土家族節日民俗較多。從節日內容看,有祭祀節日、紀念節日、慶賀節日、社交娛樂及生產性節日五類。其宗教信仰有對自然崇拜和信仰,如土地、岩石、山、河、水等皆為崇拜對象。動植物崇拜:牛、羊、狗等,圖騰崇拜,如鷹、白虎圖騰,特別是以白虎為祖先神,各地都有白虎廟,立有白虎神位,經常祭祀。還有對祖先、鬼神等崇拜。
牛毛大王節 土家人以四月七或十七,四月八或十八為中毛王節。這天一定要殺豬,做大坨肉祭祖,擺筵席招待親友及出嫁姑娘,當地流行講"牛毛大王的故事",傳說古時農民刀耕火種,所獲無幾,餓屍遍地,牛王據實稟告玉皇大帝,大帝看牛王勤儉刻苦,命令牛王下凡到人間傳旨,只准三日一餐,牛王到凡塵了解到三日一餐難以活命,於是改為一日三餐。牛王返回復命,下帝聽了大怒,立即貶牛王為民耕田,終日食草。牛王為民出力,土家人稱其為牛毛大王。據傳牛王下凡時間是四月七或十七,有的則過四月八或十八,作為牛毛大王的生日。每到這天,牛不耕田。用最好的飼料喂養。
趕年節是土家族傳統節日,以「趕年」最為隆重。土家人過大年時間比漢族提前一天,小月為臘月二十八,大月為二十九。為什麼要提前,有幾種傳說:為了抗倭寇打仗而提前。在明嘉靖年間,其先民隨胡宗憲征倭。於十二月二十九大犒將士,除夕倭寇不備,遂大捷,後人沿之,遂成家風。關於抗倭立功符合歷史事實,《明史》有載。還有關於為了打仗而提前。過趕年節要作糯米粑,殺豬祭祖、煮酒。除夕之夜還要「守年」、「搶年」,即吃過團年飯後,手執吹火筒在房前屋後轉一圈,名曰「出征」,有的手持獵槍上山走一趟曰「模營」,以紀念先人。雖提前一天「趕年」,大年三十晚上還照樣過除夕。有的地方是「初一拜家神,初二拜丈人,初三初四拜友鄰」。還有各種文娛活動,「玩龍燈」、「盪鞦韆」、「踩高蹺」、「唱難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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