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失手打死孩子會怎麼判
法律分析:父親把兒子不小心打死了,失手打死了兒子,不宜認定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父親顯然沒有故意傷害兒子的直接故意,因此,應當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於普通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自然人死亡的危害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 父母無意中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是否有刑事責任
有!屬於過失致人死亡罪!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生命權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維持安全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其神聖不可侵犯,已為憲法所肯同,理應由其子法貫徹。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均具有社會危害性,應受刑法打擊。本法第233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本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構成本罪,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
1、客觀上必須發生致他人死亡的實際後果。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為人必須實施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在這里,行為人的行為可能是有意識的,或者說是故意的,但對致使他人死亡結果發生是沒有預見的,是過失。本罪屬結果犯,行為的故意並不影響其對結果的過失。這點同有意識地實施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行為的故意殺人罪不同。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可以分為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和不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兩種情況。
3、從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必須具有間接的因果關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於行為人的行為造成的。這里死亡包括當場死亡和因傷勢過重或者當時沒有救活的條件經搶救而死亡。否則行為人不應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致人重傷,但由於其他人為因素的介入(如醫師未予積極搶救或傷口處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應追究行為人過失重傷罪的刑事責任。
3. 父母打死孩子會被判刑嗎
當然會判刑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多父母總是把不順發泄的自己最親的人身上,尤其是弱小的孩子身上。這是中國父母很常見的一種現象。我曾在一個節目里看到,一位母親常常無緣無故的虐打自己的女兒,還說是增加她的抗壓能力。並在現場大言不慚地說:父母打小孩不是很正常[的嗎?
有這樣認識的父母不在少數。
我認為家庭教育的重點,應該先教育好父母。孩子是獨立的個體,而不是父母的私人物品,想打就打想罵就罵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