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 子女過戶的房子,然後再賣,如何收取營業稅
你好,兩種方式供你選擇:第一種免稅,第二種交稅,如下:
一、若是子女以後不賣的話,建議走分家析產的程序,寫一份分家協議書(或到房管部門要一份),讓父母所有家人簽字同意析產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納手續費(每平6元和工本費80元)~~但以後出售時需要交納20%所得稅~
二、若子女以後賣的話,建議現在走買賣過戶程序,父母是賣方,子女是買方,費用如下:
要根據評估價格、是否滿五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後對號交納:
1、測繪費1.36元/平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
3、契稅評估額初次90平內1%、90平~140平內1.5%,超過140平或非首次3%,買方繳納;
4、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減免;
5、交易費6/平方,雙方;
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買方;
7、營業稅5.6%,若滿五年可減免。
望採納,謝謝。
B. 父親贈與的房子,滿五年後再出售要交20%的個稅嗎
贈與或繼承的房子,再出售時關於個稅的處理方面有所不同。通過贈與的方式獲得的房產,再出售房子時需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而通過繼承方式獲得房產,在一般情況下也是需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免徵個人所得稅。通過繼承或贈予方式獲得的房產,再出售時個人所得稅處理的詳細規定:
個人出售贈與房產時,雖然滿五年以上的可以免徵增值稅,但是個人所得稅是不免的。不僅不能免還需要按照20%的稅率進行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出售贈與房產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房產評估價-轉讓過程的相關稅費-房產原值 )*20%。因為是按照核實差額徵收個人所得稅,同時由於房產原值是0,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個稅就是房屋評估價的20%。
各位大仙,對於小仙的上述觀點,您有什麼不同看法,可以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C. 父母的房子贈與和買賣給子女後,對房子再次賣出有何
您好!1.父母贈與孩子的房子,房本時間是按照原房本的時間計算的,如(原房本是2010年3月的,您贈與過後還是按照這個2010年3月計算)
2.買賣交易的房子和贈與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您新房本不滿兩年如再次交易的話,會產生20%的個稅和網簽價全額的5.6%的營業稅。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