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醫保可以給父母用嗎
醫保不可以給父母用。具體如下:
1、醫保實行實名制,只限本人就醫時使用,不能出借給他人;
2、參保人如把自己的醫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過年最高支付限額,當事人自己再生病時,就不能享受醫保報銷待遇了;
3、醫保卡是參保人員應該享受醫療保障的憑證之一,原則上僅限於參保人員本人使用,如果購葯則未明確規定所購葯只限本人使用。如果卡上有餘額,可在參保統籌區內的醫保定點醫院看病用於支付自付部分。使用非本人醫保卡就醫,屬於欺詐騙取社會保險行遇行為,社保部門可以對借用者處以罰款,對出借者停止醫保卡報銷的處罰。但是目前有些地區,實行家庭醫保共享,這種情況下,屬於可以用別人醫保卡付款的情形。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⑵ 醫保卡能給父母看病嗎
法律分析:醫保卡有兩個賬戶,一個是個人賬戶,一個是統籌賬戶。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父母看病使用,但統籌賬戶的錢主要是用於報銷,因此這部分不可以給父母使用。但原則上來說,個人醫保卡只能個人使用,如果被發現騙保,那麼可能會被取消社保的權利,這樣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