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農戶口怎麼繼承農村房子
需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辦理繼承權公證或繼承訴訟,並前往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一、了解繼承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子女、父母、配偶等直系親屬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優先繼承權。非農戶口的子女在父母去世後,有權繼承其在農村的房產。
二、辦理繼承手續
繼承人需要前往當地的公證處或法院辦理繼承權公證或繼承訴訟。在此過程中,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等。
三、處理房產過戶
在繼承權得到確認後,繼承人需要前往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這包括提交繼承權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原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材料,並繳納相關稅費。
四、注意事項
在繼承過程中,繼承人需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受到其他親屬或利益相關方的侵害。同時,也要了解當地的土地政策和規定,確保繼承的房產能夠合法使用。
綜上所述:
非農戶口繼承農村房子需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辦理繼承權公證或繼承訴訟,並前往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在繼承過程中,繼承人需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了解當地的土地政策和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⑵ 非農戶口可以繼承父母農村的土地嗎
法律分析:承包地只有經營權,沒有繼承權,所以任何人都不能繼承。政策規定,一個農戶中只要有一人存在並是農業戶口,其他人不在了,所有地也不收回,否則即為全戶銷亡戶,地要收回。
非農業戶口農村宅基地可否繼承,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不能繼承,能繼承的是房屋所有權。你父母的房屋還是你們一起繼承的,除非有遺囑排斥了一方的繼承權。由於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離,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費用了。所以說樓上說的土地能繼承是不對的,土地是屬於國家和集體的,個人沒有土地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