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子有哪些方式
獨生子女在繼承父母的房屋時,可以通過遺囑、法定、訴訟、公證等方式繼承自身的房屋遺產。房屋的主人如生前有意願的,可以按照自身的意願書寫這類房屋的遺囑。房屋當事人死後,可以按照遺囑的規定繼承房產。
一、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子有哪些方式
1、遺囑繼承或遺贈
遺囑繼承或遺贈需要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言、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資料申請房子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分為三種途徑:
(1)「協商繼承」
協商繼承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逝世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資料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2)公證繼承
公證繼承就是被繼承人逝世後,繼承人請求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請求處理房子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
訴訟繼承的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二、辦理繼承房產的流程需要怎樣辦理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如果沒有遺囑的話,繼承人可以到派出所開具: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的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人是僅有的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繼承人在辦理遺產的繼承時,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遞交房屋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有遺囑的遞交遺囑,沒有遺囑的證明自身的實際情況。向辦理部門說明自身的實際情況,繼承房產符合我國的法律規矩繼承房屋遺產。
B.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嗎要怎麼做才能全部繼承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他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所以,雖然子女是獨生子女,但是如果父母沒有立遺囑的話,那麼在父母死亡的情況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父母的房產。此時獨生子女就需要和父母的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父母的遺產,獨生子女是無法全部繼承父母的財產的。
所以,對於財產的處理,必須未雨綢繆,在父母生前就將這類問題考慮周全,並作出處理。否則,在父母去世之後,各個繼承人之間就會因為遺產的繼承問題鬧得不可開交,親情到那個時候也會因為涉及到財產而變得淡漠,讓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