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看待陪讀現象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父母為了給孩子營造一個更好的學習環境,選擇同孩子一起踏上留學之路,開始在國外的陪讀生活。
國內陪讀早已不是新鮮事,實施起來也相對容易。去國外陪讀可就沒那麼簡單了,不光需要家長有錢、有時間,還需要拿到孩子留學國家的合法簽證。
面對眾多有陪讀想法的家長,各個國家也設立了關於申請陪讀簽證的門檻。
新加坡允許配偶陪讀和父母陪讀,但後者必須是16歲以下孩子的母系親屬。而且新加坡允許陪讀母親工作。規定在學生入學一年後,陪讀母親就可以向新加坡勞工部申請特殊的工作準許證,在當地就業。
近年來,到英國讀中學的中國孩子越來越多。但據了解,英國沒有專門針對父母陪讀的簽證類型。此外,德國、法國等國家也沒有明確的陪讀簽證種類,但家長或親屬可以通過申請訪問簽證到這些國家陪讀,期限一般為3個月到半年不等。
17歲或17歲以下的孩子在紐西蘭留學,家長可申請監護人簽證。監護人簽證申請人以照顧學生為唯一目的,其間不允許工作和讀書。
如果子女的簽證被取消,其監護人的簽證也會同時被取消。如果學校因為有監護人陪讀而接受學生注冊,但監護人未依規定到紐西蘭照顧其子女,在這種情況下,學生簽證以及監護人簽證可能會被取消。
留學生孤身在國外念書不易,那些牽掛子女、想方設法去陪讀的家長更不易。誠然,孩子在外的安全不容忽視,但家長也不必過分緊張。
畢竟在外留學是孩子獨立成長的機會,從決定送孩子出國求學的那一刻起,家長就應該幫助孩子掌握必要的生活技能,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並對孩子的能力充滿信心。至於是否陪讀,則因人而異,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了。
鑒於陪讀中的負面影響,當務之急是做好陪讀引導,使之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並把陪讀引導納入學校德育工作中來。
平時,利用「家長學校」、「家長會」、「家訪」等一切可用時機和陪讀的家長們交心,為了讓交流深入扎實,客觀有效,需亮出自己的「陪讀觀」,即變「生活陪讀」為「學習陪讀」,變「監督陪讀」為「信念陪讀」,變「攀比陪讀」為「責任陪讀」,變「盲從陪讀」為「協調陪讀」。
其一,變「生活陪讀」為「學習陪讀」,要求家長不要一味的牽就自己的孩子,讓孩子明白:我來陪讀並非怕你吃苦,不能自立,主要是為你的學習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以便你更好的長身體長知識,將來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提升你生命的價值和品位。
給了孩子這樣的思維觀念,他們就會感到,「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曾益其所不能。」就能夠不怕吃苦,鍛煉自己的生活本領,變父母之愛為學習的動力,從而實現陪讀的正誘導、正遷移。
其二,變「監督陪讀」為「信念陪讀」,要求家長信任自己的孩子,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使孩子明確自己以前的很多做法和想法都是幼稚的、不成熟的,甚至是錯誤的,從而慢慢的樹立他們為崇高的理想而奮斗的信念。
斯大林說過:「只有偉大的目的才能產生偉大的毅力。」信念是一盞明燈,自覺性是實現信念的重要保證,有了這些一切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其三,變「攀比陪讀」為「責任陪讀」,要求家長明確自己的陪讀不是因為外在的原因,而是一種責任,即如何利用自己的陪讀來塑造一個生命的責任,並把這種責任滲透到與孩子的日常接觸之中,用責任來呼喚責任,「終身之計,莫如樹人」(《管子、權修》)。
最後,變「盲從陪讀」為「協調陪讀」,要求家長協調好孩子生活中的各種矛盾關系,及時發現孩子環境中、生活中、學習上乃至心理上的問題,循循善誘,協同解決,讓孩子輕裝上陣,輕鬆起來,更有利於孩子集中精力投入到緊張的學習之中,促進他們身心的健康發展。
由此可見,我們的任務是引導家長成為孩子學習的好幫手,人生的良師益友,強化責任意識,協調好各方面的各種關系,化消極為積極,變被動為主動。
在實際工作中,我倡議家長們建立「陪讀目標責任制」,讓他們對孩子做好宏觀指導,切忌事無巨細,窮嘮叨,亂指揮,瞎指揮,束縛孩子的成長。
B. 美國留學家長可以陪讀嗎
在美國留學期間,家長一般是可以陪讀的。
家長陪讀一般有以下三種類型:F1學生簽證(學生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如果家長在美國有合法的工作,也可以申請陪讀,但需要辦理特別的手續),H1B簽證(辦理這項簽證的家長需要在美國找到工作,如果持有人已經持有其他簽證,則可以申請H1B延期或者更新,同時需要僱主進行申請和支付簽證申請費用),F2B簽證(這是給上述F1學生簽證持有人的家屬的陪讀簽證,持有人可以是父母、合法夫妻等)。
需要注意的是,家長在陪讀期間也需要遵守美國的法律,並確保不會違反學生簽證或工作簽證的規定,家長還需要為子女在美國留學期間提供住宿和日常生活支持。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建議咨詢專業的機構或個人,以獲取更具體的信息。
C. 父母考慮在美國陪子女讀書,想去美國陪讀辦什麼簽證呢
伴隨著低齡化留學數量日益猛增,加上赴美簽證現行政策放開,愈來愈多有責任心的家中開始考慮「陪考」。很多家長充分考慮小孩年紀最小,隨同兒童在美念書,一般來說簽證入關,最多隻可以呆6個月,這也是爸爸媽媽就要面臨怎樣合理合法長期性陪考問題。在再決定是否「陪考」前,希望各位先了解一下美國陪考的幾種真實身份,陪考的利與弊。
1)F類學生簽證:美國寶寶爸爸媽媽可以申請到留學簽證留學美國。學生們簽停留期相對來說長,一邊學習培訓,一邊與此同時照料在美國讀書的美國寶寶。美國寶寶是美國國藉,從小學到高中,美國寶寶選擇上公辦校不需要繳納培訓費,倘若選擇上民辦學校,需付款培訓費。
2)H類美國顧主簽證辦理:假如美國寶寶爸爸媽媽擔任於美國企業,美國企業可以為職工申請辦理美國顧主H1B簽證辦理,獲簽後美國寶寶父母可以在美國工作中,與此同時陪考。H1B是美國顧主合理合法聘請外國籍人才的培養簽證辦理,是一種非移民簽證。一般來說,擁有H1B的負責人還可以在美國合理合法工作中而且工作6年。
3)L類簽證辦理:美國寶寶爸爸媽媽立足於跨國企業,一旦被外派去美國工作中,必須申請辦理海外管理層、專業人才有關的L1簽證辦理,獲准後,同樣也可以在美國邊工作邊陪考。
4)B類簽證辦理:B類簽證,自然同樣也可以在美國陪考,僅僅B類簽證辦理歸屬於短期內瀏覽,無法長久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