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與子女房產糾紛應該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1、父母購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2、如果父母生前沒有明確贈與表示,去世後,子女為產權發生爭議,未登記方負有舉證責任,如其無確鑿證據推翻登記的,產權也應歸登記人所有。3、父母用子女的贍養費購、建房屋並登記了產權的,產權應確認歸父母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