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孩戶口上跟爺爺姓 不是跟爸媽姓,小孩五歲了還可以改跟媽媽姓嗎
我個人認為:
第一、關於您提出的問題,適用《戶口登記條例》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第二、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的第18條的規定,五歲的小孩可以改跟媽媽姓,應由其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具體法律條文附後。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的第3條的規定,您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如果五歲的孩子變更姓名,應向該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登記。具體法律條文附後。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綜上,我的答復是:一是五歲的小孩可以改跟媽媽姓;二是如果更改姓名,應由其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