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子女共同生活時購買房產,子女有經濟收入,而且除零花錢外,全部交給父母了。父母房產的子女有產權嗎
共同生活時的屬家庭共有財產,分割時有協議的或能達成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第一步:先處理你父親的那份。
1、看你父親和母親按夫妻共同財產能獲多少份。
2、父親去世,從1中拿出一半來作遺產,等分4份。你哥得其中一份。
第二步:除上面的之外,你哥應得的一份算出來。
以上兩部分相加,是你哥應得的。
你們想把你們那份送給你媽,原則跟你哥得到上面那些是不相乾的。除非不論以什麼形式給你了哥錢,是抵不了的。
不過可以考慮用你哥應給你媽的贍養費抵一部分。
『貳』 請問法律規定子女贍養父母的生活費每月最低標準是多少
贍養費沒有具體數值,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贍養費的計算:
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2)父母和子女共同生活費怎麼算擴展閱讀
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
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贍養費
『叄』 老太太八個兒女,小兒子提出輪流養老,誰家不養拿3000,你覺得合理嗎
大家都同意就合理,有一家不同意就說不上合理了。
說說我們家侍候老人的情況,我老公就是姊妹8個,公公生病是婆婆侍候的,我們那時只管對錢也不知道咋用的,輪到婆婆住院,因為對錢和侍候出了很大的矛盾。
大哥提議一家出笑慶3千塊先給婆婆看病,結果是大哥大姐二姐我家給夠了,三姐說婆婆欠她錢抵賬了,三嫂和弟弟家給了1500,二哥家一分不給,不拿錢的怎麼辦?沒辦法不給的就那樣了,他不要臉了,親兄弟姊妹你能拿他們啥法,孝順老人老實人吃點虧。
在醫院侍候婆婆的是二姐,婆婆只讓她一個人侍候,二姐非常孝順也願意,但二姐夫不願意,在醫院了半個月,二姐夫鬧了幾次,大家都沒有辦法,既不想違背婆婆也不想二姐作難,最後說服婆婆8家輪換侍候,結果還沒開始輪婆婆去世了。
人去世要安葬呀,大哥收的錢剩的有7千左右,可人家不拿出來不搭腔不說話,事情說不下去了,沒辦法大姐提議讓一家拿500塊安葬費,沒有人應聲。當時用錢急,大姐就把錢墊出來了,雖然我也有意見,事情過後我還是讓老公給大姐送去了500塊,這是咱做兒子的應盡的心,結果大姐說其他家都沒有給,換句話說,就是大姐安葬了婆婆 ,除了我們拿了500塊,其他都是大姐拿的。
事情到此是不是就結束了,不行呀,婆婆過七的時候,二姐夫對著我說,你們家好呀,死個媽,還能掙一筆,聽聽這話氣人不氣人,我直接和他開懟,我說,誰要是花那昧良心錢,誰就是王八蛋。他指的是大哥收的那筆錢,問題是我們沒見過一分錢呀,老公是小的,家族事都是大哥管的,我們只管對錢,每次都給齊了,大哥既沒算過賬也沒交過底,他手裡剩多少錢我們也不知道,二姐夫的意思是姊妹對的錢弟兄幾個分了,安葬費又讓對錢人家不拿。大家看亂不亂吧,我都理不出一個頭緒。
其實人都是自私的,一個媽生的也各懷心思,一個家族只要有人不講道理,那事根本就辦不成,非得有人吃虧才能到底,婆婆的事大姐最吃虧。
對待侍候老人我的做法是遵守規定,如果輪換侍候,輪到我家我管輪到別人家別人管,如果對錢侍候,我保證自己每月會把生活費按時給老人,但我只能做好我應盡的那一份責任,如果別人不管我也沒有辦法。掙錢能力都一般,如果讓一家管真的是吃力,特別是有病的老人幾乎能把家拖垮。雖然一母同胞但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我只能保證自己家不壞良心,讓老人能吃飽穿暖有病去醫院,其他真的是有心無力。
過去我家裡人住院,在醫院就看到這么一幕,83歲的老人,因病住院,8個兒女,只有一個兒子來看來照顧,而且非常不情願。
其他的兒女以各種理由拒絕照顧自己的母親,老太太的老伴5年前去世了,只剩下她自己一個,孤獨的生活著,兒女有的在外地,有的因為工作忙,很少來看她,這次意外還是鄰居發現送到醫院的。
在醫院我也見證了兒女的不孝,那個來看她的兒子,當著這么多人的面,痛罵他老母親,詛咒她早不病,晚不病,偏偏這個時候病,害得他不能賺錢了,一天損失幾百塊。
還要貼錢給老人,他打電話給那些兄弟姐妹,求爺爺告奶奶,叫他們來看來照顧,可是其他兄弟姐妹都以沒時間,工作忙為由,打點錢過來了事,有的人錢都不寄,一毛不拔。
把這兒子氣的把氣撒在老母親身上,破口大罵,躺在病床上的老母親,吵的病房不得安寧,幾次想一走了之,還是護士醫生拚命勸,他才留下來,總覺得自己太吃虧,有這種兒女真是母親的悲哀,生了這么多兒女,到需要他們的時候,卻沒有一個願意照顧,個個是白眼狼,想想當初又何必生下他們呢?
如果兒女住在一起,當然可以輪流照顧,一家照顧幾天,或者幾個月,也是可以的,只要老人願意,方便照顧,都是可以的。
耍是兒女分散各地,就不適合輪流照顧,而應該選擇和老人關系比較好,住的和老人比較近的兒女照顧老人,其他的不方便照顧老人,可以適當的補貼一下照顧的人,我見過不少的家庭是採取這種辦法的。
如果子女實在沒辦法,可以共同出錢,不要說出3000 元,如果需要,更多的也要出,實在不行請一個保姆,照顧老人的飲食起居,出的世檔錢更多,也是要負擔的,或者是把老人送去敬老院,開支當然有子女負擔。
就是說一個老太太能撫養了八個兒女,且能幫助他們成家立業,但現在是八個兒女養活不了一個老太太。到了碰返握晚年別說享福,就連有個穩定的居住場所,能吃上可口的飯都做不到,還要東一家西一家,輪流才能吃上口飯,實際上是無家可歸,沒有自由,也沒有尊嚴。我看這樣做讓老太太在內心上是難以承受的。
,說件我經歷過的事,也真是湊巧了。我有個親屬,她也養了八個子女,但她已於去年病世。
生前她的身體還相當 健康 ,趕集,買菜,做飯都可以,但子女們說為了方便照顧她,每家住一個月輪流養老。可在一年多的輪流養老過程中,她感受到,看透了太多的事情,讓她痛不欲生。
這些兒女經常為她在生活上的花錢支出,或以這個為借口,當著她的面兒爭吵不休,互相指責,抱怨謾罵,甚至大出打手。一個個就像是仇人。
老太太心裡明白,其實就是嫌棄她的存在。同時,老太太也同樣忍受不了居住環境的變化,不方便。吃飯就別說可口了,有時連口熱乎飯都吃不上,冷熱生熟是時常有的事兒。讓她無法適應。
有時剛在這家習慣適應了一些,可馬上又要輪到下一家,又得一切從頭開始。又是一切都不習慣。
更讓老太太感到傷心的是,有一次她患了重感冒,發熱咳嗽不止,渾身疼痛。但這些子女們都假裝看不見,不知道不聞不問,老太太實在忍受不了又沒有辦法,就爬到門口坐著等人,鄰居看過不去,把村醫找到家才免去了一場生命危險。
短短時間內發生的這些事,精神上的身體上的都有,讓老太太傷心透了實在是難以忍受,可又無可奈何,也無處訴說傾瀉。感到這是活遭罪兒,還給子女找麻煩,真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心想還真不如早死了,好少遭那些罪。她對人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對付著活吧。
這種環境情緒導致她終日煩躁,憂愁苦悶,終於積憂成疾,無奈含著悔恨而死去。臨終時她憤憤的對兒女們說,不如不相信你們的話,我一個人生活,輪流養老讓我少活了十年。
更讓人恥笑的是老太太去世後,其中的一個子女要為老太太做個體面的厚葬,大操大辦三天。上演一出(活著不孝,死了披麻戴孝)。專門給別人看,證明自己是孝子的丑劇。但村民都知道他平時虐待老人都出了名,不要說是平常不登門看望,就是逢年過節過生日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他明知道老太太有病,都躲得遠遠的。所以他給老太太辦理後事,沒有人去捧他的場,場面冷清無人,最後在大家嘲笑議論中草草收場。留下笑料。
當然,題主所說的這個老太太情況可能要好的多,子女也孝心的多。但我還是認為輪流養老並不是一個長久可行的辦法,弊端多多。不受老年人的歡迎,不得人心。如果做得不好,常給老年人造成身心損害,縮短壽命甚至危及生命,談不上是養老孝心。
根據目前一些子女對養老的態度及其做法,我不建議採用輪流養老的方式。還是應當送老太太去養老院安度晚年好。去養老院的費用就由八個子女商量著出,也是對老人盡了孝心,贍養了老人。
畢竟養老院有較完善的設施,生活場所,有規律穩定的生活。有眾多的老年朋友。環境大不一樣。情緒心情和在家也都不一樣。有利於老年的身心 健康 。
更重要的是,能免除老太太和子女之間的多少煩惱麻煩和憂愁。
我媽今年86歲。在縣城的時候和我們一起住了十八年,2004年我們調到成都,她也一起到成都,住了幾個月,不習慣,一定要回老家住。中國人所謂的孝順,孝就要順,不順老人的意,她會不高興不快樂。一個人住老房子不合適,經商量與我幺妹一起住(妹夫長年在外打工),我負責生活費和醫葯費。
老媽現在沒什麼重大疾病,生活基本自理,妹上半天班,中午媽把飯壓好,菜淘好,妹回家炒菜。
農村人養兒防老觀念根深蒂固,孩子養得多,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反而老無所依,令人心寒。
哺育子女,贍養老人,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講,天經地義。
至於題主所提問題,本人認為,思路是正確的,大家都該盡責任,至於每月給多少,八個子女可以開個家庭會,根據所在地的物價水平和老人的實際情況(生活能否自理,是否需要專人照顧,以及子女是否都能承擔等),兄弟姊妹協商一致,並徵求老人意見,做好筆錄,大家簽字。總之,要讓老人心情愉快,生活醫療有保障。
這個事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只要兄弟姐妹沒意見,就合理,有意見,別人覺得再合理也不合理!
我一個遠房親戚,他有五個兒子一個女兒,五個兒子都初中畢業,蓋了五棟房子,娶了五個媳婦!
女兒小學畢業就在家幫助父母做家務,28歲才嫁人,沒有嫁妝,十年前母親就癱瘓在床,全是老頭一人侍候,女兒經常回家幫忙,去年八月份,老頭去世了,剩下癱瘓的老太太,沒辦法,兒子們商量論換照顧!
按農村的一往的風俗,女'兒不用輪養的,可是有的媳婦提出異議,說現在女兒也有瞻養義務,必須都輪,女兒也主動要求輪,就這樣,一家十天輪換養老人!
其實不用女兒輪,女兒也會把老母親接回家去住一段時間的,這樣一輪,村裡的人就開始笑話這家人,說五個兒子養不了一個媽,還要女兒輪,女兒一沒有房,二沒有嫁妝,還照樣輪養母親,太不合理了,可是人家兒子媳婦覺得合理,外人又能咋地!
我認為這個做法合理,3000塊錢這個數有待商量。
說一下我自己的情況吧。我姥姥很早就去逝了,姥爺84了,有5個子女,現在老家的市裡我舅的房子里養老,他自己只有農村養老金加高齡補貼200多。請了一個護工,工資2600一個月,另外給1000當作兩個人生活費。按順序每個子女月初給我姥爺的帳戶上打3600。姥爺只有一個兒子,也就是我舅,我舅不定期地會多給一些零花錢。因為所有子女都不在身邊,全靠護工照看,所以逢年過節會給一些過節費什麼的,也是我舅出。平時有需要去醫院的時候,我大姨家的表哥帶著去(他們離得不是太遠),他也會每周過去看一下,跟護工聊聊。
所以我覺的老人年齡大了需要輪流,兒女不在身邊,拿出錢來是比較合理的。如果誰不想拿這個錢,誰可以自己去照顧,而且也應該處理好之後請護工的問題。
縣城的一般工資2000多塊,加上生活費,3000差不多,如果實在困難2500也能過。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請個住家護工加生活費怎麼也得5000以上了吧。
身邊的真實情況,供您參考哈,希望能對你有用。
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輪流撫養是正確的,可以讓老人每個月和不同的子女共同生活一個月很好,如果有不想撫養的 或者有其他原因沒有時間撫養的,當然要盡份心就是拿錢,這種事最好是坐下來商量,並做出協議公正,我覺得是合理的!
這樣的情況在農村還是很常見的,很多人說,這樣的情況體現的是兒女的不孝順。可是照看老人也就意味著不能工作,每個人不都有家庭需要兼顧嗎?如果老人只有自己一個孩子,那贍養老人無可厚非,可是畢竟還有其他子女,為了不傷害兄弟親情。輪流養老,也是一條出路。
我老公的爺爺,因為中風癱瘓在床,必須有人全天的照看,我公公兄弟5人,還有3個姊妹,贍養義務當時就落在了5個兄弟頭上,在農村,有兒子還讓女兒贍養的人家不多。
因為老公的爺爺有退休金,一個月3000,然後當時商量的結果是,要麼輪流照看,要麼出錢找人照看。因為老公的二大爺,常年在家也沒有工作(原來修鞋)他就說,由他來照看。這樣的話,其他4家一人出500,做為老人的生活費。老人的退休工資,就做為老二陪護老人的補貼...如果老人生病吃葯之類的,再平攤費用....一大家人都住在一個巷子里,如果臨時不方便照看,可以招呼一聲,誰都可以做為替換。平時誰家做了什麼好菜或者包了餃子之類的,都會給老人送過去。每家也都時常過去看看老人有何需要,逢年過節的也都聚在一起吃飯。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老人去世。
我認識我老公那會,爺爺早就過世了,這個情況,我是聽老公說的。所以,輪流養老,我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不方便養老的話,適當的拿出些補貼給願意照看的那個人,每個人的義務都是均等的。不履行,自然也給予補償。
我覺得還是讓老人自己選好些,不用輪流,老人喜歡跟誰一起就跟誰,其餘的人出錢出力就好了!以老人開心為主!家有一老,如同一寶!千萬別;子欲養而親不待!有道是:娘肚裡十個崽,崽肚裡一個娘啊!娘能養活十個崽,而每個崽只養一個娘!娘是世界上最偉大的!請善待!善待!
這個問題,我覺得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而是怎麼養老更適合老人,更能讓老人獲得幸福。孝順的目的,不是為了讓兒女們覺得方便。
一大家子人,八個兒女,按說養老是不成問題的。但是也因為兒女多,每個兒女的情況不一樣,意見也會不一致,反而不容易拿出一個更好的方案。
我不支持輪流養老的方法,老人那麼大年齡了,今天去你家住一陣,明天去他家住一陣,還沒等住習慣呢,又要換下一家了。
這樣的做法,對老人簡直是一種折騰,無論是習慣上還是對老人的身心,都不好。
我母親已經八十多歲了,父親去世的早,我們家兄妹五個,幾十年時間,母親一直跟最小的弟弟住在一起。
每年我們按照定好的價格出錢,由弟弟弟媳照顧母親的日常生活,平日里我們經常去看望老人,有什麼事情,大家都出面出錢,老人生活的一直很幸福。
只有過年的時候,我們會輪流在每個家裡過。年三十的時候,把母親接到家裡,其餘的家人,帶上吃的用的,全部聚到一起,過上一個熱熱鬧鬧的大年。
現在,第三代的孩子們也有了娃,四世同堂的大聚會,一桌早已經坐不下,每年都要擺兩桌,那種氣氛,母親是最開心最幸福的。
我們的目標,孝順是以母親為中心,母親幸福是第一位的,這樣母親不用折騰,我們做子女的多跑跑沒問題。
媽在,家才在:媽是家庭的精神支柱,是家庭的靈魂,是家的象徵,是家的向心力。有媽在,我們永遠都是孩子;有媽在,子女們有再多矛盾,在媽媽面前,都可以盡釋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