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車禍死亡,賠償父母的標準是什麼
一、子女車禍死亡,賠償父母的標準是什麼
1、死亡賠償金是賠償給所有親屬的,如果父母都在世,則父母兩人都有份,如果死者的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則需要賠償他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的分配要根據死者生前與之生活關系密切程度進行分割。一般情況下,妻子獲得大部分,父母小部分。妻子另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車禍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喪葬費。被侵權人死亡後,要為其購買墓地,對其進行埋葬、火化,進行安葬,這時就產生了喪葬費;
4、死亡賠償金。被侵權人死亡以後,侵權人要對死亡人的近親屬支付死亡賠償金;
5、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6、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7、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8、精神損害賠償金。被侵權人死亡以後,對死亡者的近親屬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因此給予其精神損害賠償金。
㈡ 車禍死亡賠償金父母和配偶子女怎麼分配
一、車禍死亡賠償金父母和配偶子女怎麼分配
1、對於死亡賠償金,受害人的父母和配偶子女之間應當平等地自行進行分配。根據相關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二、遺產繼承糾紛的解決方法有哪些
1、自行協商。繼承糾紛發生後,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願接受的協議,按協議分割遺產;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總而言之,死亡賠償金可以將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對父母死亡賠償金與其他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有同等權利進行分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㈢ 子女車禍死亡,賠償父母的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死亡賠償金是賠償給所有親屬的,如果父母都在世,則父母兩人都有份,如果死者的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則需要賠償他們被扶養人生活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