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遺棄父母應當怎麼處理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遺棄父母的處理:如果被遺棄的父母生活不能自理或需要撫養,則遺棄者構成遺棄罪,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遺棄罪是指對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沒有生活來源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絕扶養的行為。遺棄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
⑵ 從小被親生父母遺棄了的人該原諒他們嗎該不該和他們相認呢
個人感覺不會原諒,做父母就應該承擔起做父母的責任,當初遺棄了自己的孩子就不配做父母,所以個人感覺不應該被原諒,也不會和他們相認,生者不如養者親。
⑶ 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怎麼辦
監護人如果被監護人遺棄了的話,那麼是可以向法院進行申請保護的,可以要求撤銷監護人的資格來另行指定監護人。如果是對於年老患病,或者是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進行儀器的話,那麼有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一、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怎麼辦
被父母或者監護人遺棄,有權向法院申請保護,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里所指的情節惡劣,是指因施行遺棄行為的人,致被害人無房屋居住而流落街頭、生活無著、被迫乞討,遺棄的動機卑鄙,手段十分惡劣,導致被遺棄人病、殘、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
對遺棄人的行為,被害人應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在有關組織、單位的勸阻、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應求助司法機關依法予以刑事處罰。
二、法定監護人包括哪些人?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法定監護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包括三種: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等法人組織。擔任監護人的順序依血緣關系和組織關系的遠近而確定,順序在前者排斥順序在後者。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包括四種: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親屬如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關系密切的其它親屬、朋友。
(4)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當地的民政部門。確定監護人也依上列順序進行。擔任法定監護人應監護能力。認定監護人的監護能力主要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系狀況等因素確定。
孩子出生以後,父母就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在日常生活當中需要對孩子進行教育監護的行為,如果父母或者是其他的監護人將孩子遺棄的話,那麼就是沒有履行到監護的義務,孩子是可以去法院進行申訴的,可以要求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⑷ 請問從小被遺棄的子女對遺棄他(她)的父母有沒贍養義務
子女被他人收養後,雖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緣上的聯系,但是,他們之間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已經完全解除。父母對送他人收養的子女不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同樣,被收養的子女對生父母也沒有贍養的義務。當然,如果被收養的子女自願贍養生父母的,法律並不禁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仍有繼承權。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只有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遺棄、虐待被繼承人等行為,才應當被剝奪繼承權。未盡贍養義務的,並不在上述范圍之內。
⑸ 那些被父母遺棄的孩子,後來都是如何對待親生父母的
這些被遺棄的孩子,而不是被拐賣的孩子,按理說大家應該覺得他們會很憤怒,埋怨父母。但是大多是孩子因為童年生活過得十分不幸福,長大後反而渴望父母的關愛,主動去尋找親生父母,並且盡到了贍養父母義務。
一開始的時候她也很苦惱該怎麼辦,一邊是養她的養父母,一邊是給她生命的親生父母,最後她還是原諒了親生父母。她也說過,雖然知道自己該恨他們,但是最後還是敵不過血緣親情,今後她就當作有自己兩個爸爸媽媽,以後老了會贍養他們。
他們丟孩子的時候那麼冷漠,而這些被遺棄的小孩子內心卻這么柔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