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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遺產怎麼分配

發布時間:2024-10-21 21:55:07

❶ 父母的錢子女怎麼分配

1、如果有遺囑就按遺囑分配。
自古以來,人死之前都可以立遺囑,當人死之後,就必須要按遺囑來分配財產了。因此當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可以直接通過遺囑來進行分配,這樣既不傷與親戚,兄弟之間的和氣,也可以讓分配顯得更加合理,尊重父母的選擇,不會讓他們看到我們因為財產分配問題而鬧得家庭不和諧。
2、如果只有你一個子女,一般情況下那就都屬於你。
如果你的父母只有你一個子女(親生子女),那麼你就屬於第一財產繼承人,你可以完全的獲得你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當然啦,如果你的父母收留了其他的孩子,並撫養長大,但如果沒有立遺囑,按法律上來說,還是只有你才有財產的繼承權。
3、多個兄弟姐妹時,應該大家平均分配。
對於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最難解決的事情就是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商討如何分配的問題。畢竟對於父母來說手心手板都是肉,一樣的心疼,按理說應該平均分配,但每個人都有私心,如果父母有遺囑留下都還好,如果沒有,而且你的兄弟姐妹都想多獲得遺產的話就比較難分配了。這種情況應該私下討論怎麼分配財產比較好。
4、如果是法律上斷絕了父子關系的,是不能分配遺產。
如果當你與你的父母以前鬧僵了,而且還從法律上取消了你父母對你的責任權,斷絕了父子關系的話。這種情況你是不能分配到財產的,你父母的財產只能由除第一繼承人(你)之外,最近的一個人來繼承,比如他的兄弟姐妹,帶有親戚關系的人來繼承。
5、如果多個兄弟姐妹對分配不滿意,可以上法律提起訴訟。
一般來說,無重大的事故責任的話。你的兄弟姐妹應該是和你平均分配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的,但很多時候,他們會對平均分配方案不滿意,或者你不滿意(你照顧父母比較多一點)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這不是私心,而是你該得的一部分。
父母給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給的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情況進行討論,具體如下:
1、如果是父母在婚前給子女的錢,應當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明確贈與子女一方的錢財,也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贈與給夫妻雙方的錢財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相關法律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應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雙方對某項財產的歸屬有爭執,主張權利的一方未提出確鑿證據的,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❷ 父母遺產兒子和女兒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因此當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可以直接通過遺囑來進行分配,這樣既不傷與親戚,兄弟之間的和氣,也可以讓分配顯得更加合理,尊重父母的選擇,不會讓他們看到我們因為財產分配問題而鬧得家庭不和諧。 2、如果只有一個子女,一般情況下那就都屬於。 如果的父母只有一個子女(親生子女),那麼就屬於第一財產繼承人,可以完全的獲得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 當然啦,如果的父母收留了其他的孩子,並撫養長大,但如果沒有立遺囑,按法律上來說,還是只有才有財產的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❸ 父親去世,母親健在,父親遺產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父親與母親的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一人一半,屬於父親的那一半由母親與子女平均分配。父親的遺產,如果沒有個人遺囑,那就按照法定繼承予以分配遺產。母親先就其與父親之間的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平分,剩下屬於父親的夫妻財產是遺產,再由母親和子女平均分配。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繼承順序進行遺產分割。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❹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比例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比例如下:
1、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照遺囑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生前立有遺囑,應當先按遺囑;
2、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
3、沒有遺囑或協議族帆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4、一般應當在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
5、對於有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6、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兆運雹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悄察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❺ 父母去世遺產的分配子女該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父母遺產子女分配分兩種情形:第一種情況:如果有生效遺囑,則子女依照遺囑進行分配。第二種情況:如果沒有遺囑或遺囑無效,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分配。分配遺產時同一順位的繼承人一般應當均等。但還有幾種情形需要考慮:1、生活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應當予以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3、有扶養能力和條件的,不盡扶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4、繼承人協商同意不均分的。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❻ 母親去世父親和子女怎麼分配遺產

法律分析:母親去世後,原共同財產的一半由父親繼承,剩下的財產由父親、子女和母親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❼ 兒子去世母親健在遺產怎麼分配

在發生子女意外身亡的情況,對於其死後的遺產分配的問題,應該按照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來進行分配1、其父母、配偶或是子女應該作為其遺產的第一繼承人,他們之間對於遺產的分配又是具有同等繼承權利的。2、如果處理的不好就很容易造成遺產繼承的糾紛。
法律分析
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他們之間對於財產的分匹配具有同等的繼承權利。在財產的繼承人確定之後就是要確定什麼是屬於死者的財產,這樣才能對其進行分配:1、在上面提到過了如果是子女已婚的情況,那麼夫妻的共同財產中有一半應該是屬於死者的財產,另一半是屬於其配偶的財產。對於屬於死者自己的財產,都是屬於的死者的個人財產,將會作為遺產進行分配。2、在分配因為女子死後留下的遺產的時候,一般的分配原則就是進行均分,但是如果死者有子女,並且在其死亡的時候還未成年,法院就會予以其未成年的子女較多的分配,具體的數額,由法院的判定自由的裁量。但是在第一順位繼承人中一般的原則是進行的平均分配,而分配的具體份額根據遺產的數量來確定。對於其中的一般情況其實在法律中並沒有做出限定,將由法院進行裁決和判定。特殊的情況下,遺產分配的份額就可能會不均等首先就是其繼承人當中存在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人,在進行分配的時候就應當予以其特殊的照顧,但是要求其必須是同時滿足具備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這樣的兩個條件,才能予以照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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