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出資買房寫孩子名,怎麼保證父母權益
父母出資買房寫孩子名,為保證父母權益可以採取的措施: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父母雙方可以與子女簽訂協議,在協議中表明房子是由父母出資的,如果將來孩子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可以收回。當父母雙方去世後,房產歸子女所有。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B. 子女已成年,爸爸打媽媽的話,子女有義務管嗎
作為子女,我們不僅有責任,也有義務保護我們的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和兄弟姐妹。
如果爸爸打媽媽,這是一種家庭暴力行為,子女有義務採取必要的行動來保護媽媽和家庭的安全。
接受心理咨詢:家庭暴力不僅會傷害身體,也會給心理帶來極大的創傷。子女可以接受心理咨詢,幫助自己處理情緒和心理問題。
總之,子女有責任保護自己的家庭成員,如果父親打媽媽,子女需要採取必要的行動來保護媽媽和家庭的安全,並尋求專業幫助和支持來解決家庭暴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