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兄弟分戶口本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兩兄弟分戶口需要兩兄弟均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且不居住在一處,擁有各自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住址。辦理分戶的條件:即需要當事人年滿十八周歲、經濟獨立、並且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分戶需要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審核證明材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兩兄弟分戶口需要兩兄弟均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且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可以申請分戶。分戶需要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審核證明材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如確實需要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❷ 父母去世後兩兄弟如何分戶
法律分析:兄弟分家和父母的戶口分開來即可(兄弟之間從父母的戶頭上分離),父母還是用自己原來的戶頭,這個不影響(如果一定要把父母的戶口分開,可以親子掛靠,兄弟一邊掛一個親人就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1、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2、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❸ 農村分戶口本要什麼手續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來居源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結婚證》;(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