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離婚後怎麼分
法律分析:父母過戶給子女的房子離婚一般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為夫妻的共同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② 婚後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過戶給兒子和兒媳,如果離婚房子跟兒媳有關系嗎
婚後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過戶給兒子和兒媳的行為實際上屬於贈與關系。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受贈人。而且房屋已經過戶了,贈與行為已經完成。根據法律規定,只有贈與合同中明確了房屋只歸兒子的情況之外,否則房屋就屬於是兒子和兒媳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兒媳是可以分割房子的利益的。但是法院會考慮實際出資的情況、雙方結婚的長短、離婚中是否有過錯等情況,綜合確定最終的分割比例。
溫馨提示,婚後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過戶給兒子和兒媳,是有兒媳婦的利益在房子里的,但是具體能夠分到多少利益並不完全確定,建議還是聘請專業律師介入,爭取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③ 父母以買賣的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子女,子女離婚後,配偶能夠分割財產嗎
你好,這個主要看過戶的時間節點了,如果是雙方結婚前就已經通過買賣過戶給子女了,屬於子女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即使子女離婚,另一方也無權分割。
如果是婚後過戶給子女的,而且是買賣方式進行的(子女一方出錢從父母處購買),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和登記在誰的名下沒有直接關系,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當然,如果夫妻雙方對房產的歸屬提前有明確書面約定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自己出資購買房子,登記在孩子一方名下,且明確表示歸自己子女一方所有的,屬於贈與行為,是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沒有權利分割。如果沒有進行明確的表示,屬於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歸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
④ 住房過戶給兒子如果兒子離婚怎麼辦
人們的生活都離不開一處房屋,為了讓孩子有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有的父母就會贈與孩子房產。我們都知道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共有財產,結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所有。那麼住房過戶給兒子如果兒子離婚怎麼辦?那下面就將這個問題為您進行詳細地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一、住房過戶給兒子如果兒子離婚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