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稅費要交多少-法律知識|華律網
(一)繼承,繼承分成兩種,一種是法定繼承,一種是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是在沒有遺囑指定的情況下,房子按照繼承順序傳遞和分配。如果有兩個子女,但老人只想把房子給其中一個,那就需要提前立遺囑,指定誰為繼承人。,繼承時涉及的費用主要是房子評估費和繼承公證費。房子評估費一般是房子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一般評估價會比市價低30%左右。所以一套500萬市價的房子,評估費也就在1.8萬左右。,繼承公證費是按照評估價梯度執行,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二)傳承房子的方式是贈與,父母自願將自己的私有房產無償給予子女。一般而言,直系親屬間贈與最便捷,贈與要繳納公證費、評估費、登記費、印花稅,贈予住房的受贈人還將全額徵收契稅,一般為3%。整體來看,一套北京市價500萬的房子贈與孩子,評估價如果在350萬左右,稅費大概在12萬左右,成本要比繼承高。但在北京限購的城市,子女需要有購房指標,要不然即便父母想送,孩子也辦不了房本。,(三)直接賣給孩子,父母將房子「賣給」子女,與普通的交易方式完全相同,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也與普通房產買賣方式毫無二致。,如果該房為父母唯一住房,且已房本滿五年,子女為首次購買,那麼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都會減免,需要繳納房屋總額1%的契稅,500萬的房子評估價如果在350萬左右,需要3.5萬多的稅費。這也是睜春信最少的稅費。如果房屋未滿五年或者不是唯一住房,那麼除了繳納1%的契稅外,還需要繳納總額2%的個人所得稅,5.5%的營業稅,成本以下就到了近30萬。,(一)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二)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三)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森鉛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四)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五)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六)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七)證明。在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八)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九)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十)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十一)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悉輪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繼承父母房產是有時效性的,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繼承相關的案件的最長訴訟期不能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繼承案件的當事人是不能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就是說超過二十年的繼承案件的訴訟是無效的,法院不會再受理該案件。,繼承的期限一般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計算,繼承行為也必須是在被繼承人確認死亡後開始的。確認繼承行為開始後,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是與配偶的共同經營所得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且被繼承人在生前沒有與配偶約定相關財產的協議,那麼在繼承人繼承時應該首先將遺產的一半分割出來歸為被繼承人的配偶所得,其餘的才能作為被繼承人的遺產處理。,被繼承人的遺產處理必須按照相關繼承法的規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留有死後遺產如何分配的遺囑,則必須按照被繼承人留下的遺囑進行財產分配,其中如果有分割不便或者無法分割的遺產,則可以通過對該遺產進行市場評估然後對其進行折價補償等方式處理。,現實中,可能存在多份遺囑的情況。而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來看,如果被繼承人留有多份內容不一致的遺囑,如果有公證處公證過的遺囑,則繼承人根據該公證遺囑來繼承遺產。最後,在對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繼承分配時,應考慮繼承人的實際需要和使用效益進行合理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❷ 父母房子繼承給子女需要收費用嗎
父母的房子繼承給子女需要交費。父母可以在生前將房屋贈與子女,不過也會產生一定的費用:根據目前最新規定,子女接受父母贈與的房產需繳納激猜含3%的契稅,公證費按1%,雙方繳納0.05%的印花稅。以評估價值200萬的普通房產為例,整個房產贈與過戶費用為:200萬×(3%+1%+0.05%×2)=8.2萬元。
如果轉讓是通過贈與繼承進行的,並且繼承人名下沒有住房,則繼承的財產將被轉售。只要五年過去了,就無需納稅,繼承轉移自然是最經濟的方式。但是,如果在繼承人名下有房屋,則轉售財產將繳納財產全部價值的1%或增值部分的20%的個人稅。
贈與房子,如果還沒有辦理過戶,可任意撤銷贈與。如果已經過戶,法律上房子所有人已經轉變,不能隨便撤銷贈與。具體有如下4種情況:
1、房產贈與已過戶。我國實行房產登記制度,房產的歸屬隨著房產登記的轉移而轉移,房屋既然已經過戶,也就意味著房屋贈與已經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贈方同意也不是沒有要回頌緩的可能。
2、房產贈與已公證,但未過戶。公證是以法律形式對贈與合同的確認,也是對合同雙方意思自治的保護,客觀上限制了贈與人對贈與合同的反悔野鉛模。一旦贈與合同進行了公證那麼要撤銷也是很難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銷,撤銷公證贈與也是可以通過公證來撤銷的。
3、房產贈與未過戶。這種情況是指只簽訂了贈與合同但是未進行公證也未過戶的情形。贈與合同在《合同法》中特殊之處就在於在一般情形下,贈與人可以在贈與物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而不負相關責任,因此給受贈人帶來了不確定性。
4、法律規定不能撤銷的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著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與此同時附義務的贈與也是不能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