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在辦理落戶手續的時候,可以選擇不同的落後方法,最簡單的就是子女投靠在父母的名下辦理落戶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流程是怎樣規定的?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關的法律知識,我整祥納理了以下的相關內容。Ⅱ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父母投靠子女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書面申請(申請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與被投靠子女之間的關系證明材料(戶籍檔案、人事檔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等);
6、申請人其他子女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子女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現役軍人的,須由所在部隊提供其符合家屬隨軍條件的材料、軍官證、注銷戶口證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國定居已注銷戶口的,須提交出國注銷戶口證明;
7、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權利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9、《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的調查取證材料(由社區民警出具)。
Ⅲ 父母投靠子女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投靠子女遷移戶口需要以下手續
1、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Ⅳ 投靠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投靠落戶需要的手續有以下七點: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一、投靠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1、投靠落戶需要的手續有以下七點: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父母仿談《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
(6)民孫伏警調查報告;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二、辦理落戶注意事項
1、審批部門應當依據有關落戶政策,在各自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批工作,並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或用人單位。審批部門審批同意後,應當按照落戶審批電子檔案目錄清單所列項目,在10個工作日內將落戶審批電子檔案上傳落戶管理信息系統;
2、落戶審批電子檔案目錄清單由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各審批部門制定。審批部門上傳的落戶審批電子檔案應當完整、准確。落戶審批電子檔案上傳後,申請人符合戶口登記管理備凱碰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或用人單位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