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父母離婚財產的分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一方的婚前財產、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不能進行分割,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而對於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法律規定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