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的被撫養證明具體格式是怎樣
證明
茲證明:(父親姓名)(身份證號碼)和(母親姓名)(身份證號碼)為本村居民,二人育有(數字)子,系(子女姓名)(身份證號碼)。(父親姓名)和(母親姓名)二人已年過六十,無工作,長期依靠其子/女(撫養人姓名)供養。
居委會名稱
日期
2. 父母一方撫養提供什麼證明
法律分析:1、子女戶口、出生證明、身份證;2、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3、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或跟隨母生活的相關證據。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1、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可收集工資表、納稅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2、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顧更多的,可以由居委會開具證明、鄰居提供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3、自己居住環境優良、就學條件便利的,可提供相關證明;4、自己的父母願意幫助帶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體情況、自願帶孩子的意願等相關證據;5、自己工作表現、思想品質的單位證明;6、子女在兩周歲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7、能夠證明自身條件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其他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