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得病住院,子女中到底誰應該付醫療費女兒一方也應該拿嗎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要拿的。
《婚姻法》第21條第3款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是法定義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可以分為物質贍養和精神贍養兩方面,子女的贍養義務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條件的法定義務。
一般來說,父母在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時,有權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贍養費,成年子女應當履行給付義務。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說,如果其父母沒有勞動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對其進行撫養,但是,該子女成年後如果有經濟能力,仍然對其父母有贍養義務。
(1)父母得病為自己花多少錢擴展閱讀:
子女對老人贍養費的數額:
由於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贍養費的給付標准,各地法院對贍養費的給付標准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主要採用以下三種給付標准,即當地最低生活費標准,生活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准,或者法官根據被贍養人的實際生活需要自由裁量確定。筆者認為:給付贍養費是為了使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老有所養,在生活無憂的情況下安度晚年。
按當地最低生活費水平給付贍養費不能滿足老人的正常生活需要,不利於老人的健康長壽;而法官根據實際生活需要確定的主觀色彩較重,賦予法官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不利於糾紛的公正合理解決。
因此,在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應當採用父母生活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准。當然,如果父母有其他經濟收入的,子女實際給付的數額應為:父母生活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與其他經濟收入的差額部分。
另外,雖然我國法律並未明確規定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超出協議或判決數額支付贍養費,但是,筆者認為:根據給付贍養費的目的和一般社會道德觀念,在父母患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子女支付的贍養費,不足以維持父母的正常生活時,父母有權要求子女超出判決數額支付贍養費。
『貳』 父母都有養老金,如果他們患病住院作為兒女的你會掏錢嗎
如今但凡做為退休職工,有養老金的父母,一般離休後都會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些員工也有補充醫療保險,重疾險等,假如父母悲劇得病住院了,基本的醫療保障是有的,必須本人自費比例,做為一般疾病是花不了多少錢的。
『叄』 假如父母80多歲得了病,需要你傾家盪產才能保命,你會怎麼選
假如父母80多歲得了病,需要你傾家盪產才能保命,你會怎麼選?
三、錢花沒了可以掙,如果母親沒有了,那麼,自己會後悔一生。
我認為錢是身外之物,就算花完了也沒有關系,花在有用的地方,花的有價值,自己就不會心疼,自己可以想辦法掙錢,我不怕苦,也不怕累,最害怕的事,母親離我而去,如果明知道母親的病可以治療,自己卻捨不得花錢,我的內心是不安的,是受到折磨的,當母親離去之後,我一定痛苦萬分,難以入眠。讓母親享受和兒女在一起的幸福,是我應該做的事情,也是我做的最正確的事情。
『肆』 如果你老婆的父母得重病需要幾十萬醫療費你會出么
如果你老婆的父親得了重病,需要幾十萬的醫療費,你會出嗎?
我會處,那要看我有沒有這方面的能力。雖然我出不了幾十萬,但我會出幾萬塊錢。在我能力的范圍內。
老婆的父母也是父母。所以我也會像做兒女那樣孝順他們,我會盡我的能力幫助他們。肯定是不會無動於衷的。
如果有那種見死不救的心理,那麼自己的愛人還會愛自己嗎?還會和自己共同生活嗎?對一個連見死不救的人能和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嗎?所以說。我會盡所能幫助父母。
如果父母得了重病需要及時辦治療,首先要跟醫生好好談談治療後的效果如何。有的人是為了這傾家盪產,可結果呢,還是人去樓空。得不償失。
所以說每個子女都想傾注所有為父母治這病。可是在這方面一定要聽醫生的,如果治療效果在。應該和正常人一樣恢復正常。那麼這病一定要全力去救治。
如果治療效果是個未知數,有可能也是一命嗚呼的話,那麼還要聽醫生的勸解。如果是有錢人的話那倒無所謂了,對工薪層來講,幾十萬不是一個小數目。
所以說在某種情況下一定要理智一些。換一句話說,如果父母非常理智的話,知道自己的病情花幾十萬,如果在能力情況下承擔不了的情況下,他們也會拒絕治療的,也不會把這件事情跟兒女說。
因為他們知道兒女的狀況也拿不出來這幾十萬塊錢,即使拿出來了治療後也是。也是保不住性命的。比如說就像癌症,你花幾百萬幾千萬治療後的結果還是一樣的。
『伍』 鐖舵瘝鐢熺棶錛岃嚜宸卞井鍚勬敹鍏ヤ笉鑳芥弧瓚沖尰闄㈡秷鑰楁庝箞鍔烇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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