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異家庭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離婚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方式:由當事人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交由所在村(居、社區)審核並簽署意見,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審核並簽署意見;當事人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以及本人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戶口簿等材料,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
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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