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警察學院政審中直系親屬包括哪些人
法律分析:1、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規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貳』 考警察對父母政審要求
法律分析:一、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等。
二、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三、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以上的親屬情況會造成公務員政審不合格而不予以錄用。公務員政審即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公務員政審是在體檢合格之後進行的,目前政審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面審和函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十條 公務員錄用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等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置。
第三十一條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並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准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