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犯罪對子女的哪些方面有影響
父母有刑事犯罪,會對子女的政治前途有一定的影響。父母有犯罪的,其違法犯罪記錄將直接影響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政治權益。子女入黨、報考公務員政審時會因為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而受到限制,導致政審不通過。
【法律分析】
直系親屬(父母)有違法犯罪記錄,全家將為其承受巨大的心裡負擔。違法犯罪記錄將會伴隨本人終生,其子女報考事業單位等資格政審將受到限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線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除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一)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四)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六)其他不適合擔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B. 民法典父母坐過牢對子女的影響
法律分析:父母被判刑,會影響子女的政審,使子女很難進入國家單位工作,而且報考軍警學校也有限制。
坐牢後案底終身無法消除的、無法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很難通過政審、國家單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審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會影響子女的前途。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C. 父母坐牢為什麼連累孩子
法律分析:父母坐牢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孩子無法參加公務員或者編制考試。如果有刑事案底,會對直系子女今後的政審造成影響。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法律規定,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子女的政審一般不予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1、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2、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4、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5、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6、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7、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10、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11、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D. 父母一方有刑事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有何影響
【法律分析】: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對子女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會影響子女在參加公務員等考試中的政治審查情況,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並且政審連查往下三代。
【法律依據】:《公務員法》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滿十八周歲;(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 父母刑事犯罪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如果父母犯了刑事犯罪,對孩子的影響主要是在政審父母。子女將無法報考公務員,對子女的工作選擇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如果子女想要徵兵入伍,也是無法通過的。也就是說子女從事有關政治方面的工作有一定的困難,影響子女的政治前途。因為刑事犯罪會有案底,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是永久存在的。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