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收養的,因為去見了我親生父母,養父母不高興了,怎麼辦
偷偷看親身父母,太傷養父母的心了!都上了大學,也算是有文化的人了。可即便有文化,懂道理。首先想到的報答卻是生而不養的人。如果他的養父母窮,如果他的生父母條件好。你猜他會怎麼做。
養父母最大的錯就是不該收養他,有那錢和功夫再生一個不得了,又不是不能生,實在喜歡孩子,將來看孫子好不好,還是自己的後代,幹嘛去照顧別人孩子,最後有點兒不高興還錯了。
每個人知道了,都會這么做,只是養父母沒有站在你的角度想,至於女朋友實話實說,養父母你最好不提,看情況等他們說。在見你親生父母前,你應該先告訴你養母,先做好養父母的思想工作,掙的養父母同意後再去見生父母。你這樣的做法,是對你養父母的一種傷害!
做人要明事理,認親生父母沒錯,但事前應和養父母溝通,徵求意見,還大學生呢,小學生也明白這個道理,你這樣做,分明視養父母為多餘,也違背了做人的起碼道德底線,既然你不能一視了同仁雙方父母,那麼受傷害一方有理由不再管你,喬的意見是在把你引進道德的邪坑,做人不要太自私,親親難舍,養恩難報,望你獨立思考,好自為之吧!
第一,看望親生父母沒錯,給點錢也沒錯,背著養父母就是錯。第二,養父母辛辛苦苦養了他那麼多年,絕不會因為看了一下親生父母就如此對待他,肯定他做了什麼事傷了養父母的心,他沒說。第三,你看他的重點是在關心養父母上嗎?他是快結婚了,沒有房子和沒人出錢而著急,養父母看透了他的本質不打算出這個錢了,他才害怕了,想繼續得到養父母的信任,從而得到房子和財產。既然窮就不要生那麼多,既然生了就應該負起所有的責任,什麼迫不得已送人,就是不想成擔自己的責任,我父親家姊妹兄弟7個,想想四五十年代能有什麼吃的,不餓死都不錯啦,也沒見我奶奶和爺爺送走一個孩子!看您是武協會員,應該是見過世面的啊?難道沒見過生孩子賣著賺錢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