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幾歲子女才有贍養的義務
被贍養老人需年滿60周歲,成年子女才對其履行法定的贍養義務。具體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我國是一個具有傳統美德的國家,歷來以撫養子女贍養老人互相幫助等為美德,其中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在物質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得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任意放棄,它不以子女是否與父母訂立某種協議為前提,子女也不得以訂立了不贍養協議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案情】
陳某54歲,育有一兒一女,兒子文某男尚未成家,女兒文某女已結婚,陳某因患乳腺癌花費幾十萬元醫療費,且還需葯物治療。陳某患病後無法勞動,沒有工作,陳某的丈夫文某系殘疾人,經濟收入低,陳某家庭因其患病導致負債累累,因此被評定為低保戶。陳某女兒文某女以陳某未滿60周歲,不是老年人,且按照習俗女兒可以不用贍養父母為由,拒絕給付贍養費。
【分歧】
對於陳某未滿60周歲,能否向子女主張贍養費,存在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才有權要求子女贍養,陳某年僅54歲,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第二種觀點認為,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缺乏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故陳某有權向女兒主張贍養費。
【管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主要理由如下:
贍養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但並非父母只有成為老年人才有權要求子女贍養。
贍養人義務
1、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3、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的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⑵ 子女什麼時候開始贍養父母
贍養義務從何時開始
法律上是從60周歲成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贍養。但是有的老人在60歲前就得病喪失勞動能力,此時,贍養義務人就應當提前履行贍養。《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父母一般默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或是撫養自己的父母,再或是愛人的父母等是直接與自己相關的親人。每一個家庭與氛圍會有所不同,根據各自的家庭情況去對待父母的贍養。
日常相處,每一個家庭都可能擁有父母的存在,除非父母不在了。對一般家庭而言,未成家之時可以與父母同住,可以從日常的飲食、作息時間、生活習慣上進行互動。一起做飯;一起做家務;一起理財;一起旅遊;一起討論或分享各自的想法。
很多年輕人喜歡自由自的生活方式,與父母在一起反而不習慣或不自在的現象;這時可以從不同的面去考慮:1.雙休時可以適當聚會;2.過年、過節可以與父母制定相應的共同愛好,如旅行、遊玩、做美食、購物等;3.適當給予父母一些生活補貼,每月、每季節、每年給予相應的數量,鼓勵他們積極參與社區或是社會有益的活動。
⑶ 兒女給父母帶到幾歲為好
5歲是最好的,本人觀點。因為從這個年齡開始,孩子已經開始上學了,記事了,子女也能很好的記住父母的養育之恩,並且把責任和管理交給學校是一種自由的獲取,父母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生活和自由,不能整天為了孩子操心,老一輩的父母說,這輩子就圖為了孩子,人不應該是這樣的,養育子女贍養老人是對的,應該做,但要注意——自己也要有自己的天地!!
⑷ 子女從父母多少歲必須贍養
法律分析:贍養父母沒有年齡限定,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跟父母的年紀無關。《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⑸ 子女贍養父母從多少歲開始
子女贍養父母並不是說從多少歲開始的?法律規定的是65歲,但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以及父母的身體情況以及經濟來源能力角度去看病,不是說固定的,
⑹ 子女多少歲贍養父母
婚姻法第22條明確規定了,父母對子女具有撫養的義務,而子女對父母具有贍養的義務。當父母年老的時候,或者父母變得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能力的話,就有權利要求具有負擔能力的子女承擔贍養義務。具體來說,子女需要贍養父母,主要是指父親達到60周歲,母親55周歲。而子女就要滿足已經成年,而且具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條件。換句話說,子女已滿18周歲的話,能夠獨自生活,同時具有一定經濟負擔能力,就需要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子女是否已經結婚,就算不與父母共同居住,也需要承擔法定的贍養扶助義務。而且贍養扶助的義務,不僅包括經濟上的義務,還包括了生活和精神上的義務。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與子女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⑺ 子女從什麼時候開始要贍養父母
子女可以在父母60歲以上的時候就開始贍養父母,或者是65歲以上,等他年紀比較大的時候,就要開始贍養他們了,特別是自己成年以後。
因為等他們年紀大了,那麼你就有贍養的義務,當然要看你的一個經濟條件以及生活條件,如果是你的經濟條件比較好,那麼你也可以提前的去贍養他們,因為這個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
但是如果他的一個生活起居經濟條件非常的差,同時你又沒有去幫助他們,然後也沒有盡自己的贍養的義務,那麼這樣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盡量要結合上鋪的一個條件,要照顧好他們的一個飲食起居,這樣是最基礎的一種贍養責任。
像我的家庭的話,就會成年之後都會贍養父母,自己有什麼好的東西都會給他們分享,這樣才是比較合理的一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