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兒子可不可以告父親
法律分析:子女在理論上是可以起訴父母的,可以要求法院為其指定監護人,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義務。即使是在婚姻存續期內,男方不撫養孩子也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婚內男方未盡撫養的義務,女方可以用子女的名義向男方請求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㈡ 子女告父母有哪些罪
法律分析:子女告父母有哪些罪,要按照實際情況來定。以遺棄罪為例。遺棄罪一般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實施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從而構成的犯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