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把戶口遷到父母名下,需要什麼手續
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② 戶口怎樣遷回父母名下
戶口怎樣遷回父母名下
想不到的是戶口卡在了戶籍上,孩子只能隨父或隨母的戶口,在奶奶的名下是不合法的,屬於虛假戶口,想遷也遷不了,不知道怎麼辦,以下是我整理的戶口怎樣遷回父母名下,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戶口怎樣遷回父母名下
1、戶口遷回父母名下是可以的,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2、如果是市區居民辦理市內戶口遷移,具有根據不同的遷回方式,來選擇合適的流程:
(1)所內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2)所間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二、不離婚戶口能遷回娘家嗎
1、不離婚戶口能遷回娘家。戶口問題屬於政策性問題,每個地區不同的`政策,都會影響到是否能夠遷移戶口,建議您具體詢問當地派出所。不離婚女方戶口可以遷回娘家。
2、不離婚戶口遷回娘家,需要准備好以下材料,並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
(1)女方持有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
(2)被投靠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及關系證明。
(3)拿著上述證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再到公安局辦理准遷證。
(4)得到准予遷入的通知(准遷證),再回到戶籍目前所在戶籍管理派出所起出戶口。
(5)來到娘家戶籍所在地戶籍管理派出所,憑以上所有手續材料辦理落戶手續。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因此,不離婚戶口能遷回娘家,需要按照以上流程辦理即可。
三、離婚戶口自動遷回原籍
1、有消息稱,離婚戶口自動遷回原籍,這是不對的,大家不要輕信。女方離婚後,戶口不會自動遷回原籍,離婚只是解除婚姻關系,不涉及戶口關系,需要自主遷回戶口。
2、離婚戶口,可以通過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親屬的方式遷回,需要當地村(居委)出具你們的關系證明,再去派出所辦理。
3、如果是男女雙方的可以在同一戶籍地,男方或女方要想將戶口遷移走,需要先找到戶籍接收地,如投靠父母、子女,自有房產等,接收地同意後,當事人自行到現戶籍地公安機關遷出戶口,再到接收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然後完成戶口遷移。如果是離婚,可以離婚後進行分戶,所需滿足的申請條件如下:
(1)除夫妻雙方戶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戶成員分開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戶。
(2)在原家庭戶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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