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個兒子可以和父母分戶口本嗎
只有一個兒子是可以和父母分開戶口本的。兒子和父親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把戶口分開,其實質就是分戶。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如確實需要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分戶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5、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6、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7、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開戶主戶籍,另立檔案。
❷ 子女如何分開戶口
子女應當按照以下情況分開戶口:
1、子女只是和父母分開戶口,不將戶口遷移至其他地方的,可以直接去戶口所在地辦理變更登記,直接將子女的戶口分出來,然後再為子女確立一個新的戶口簿;
2、子女與父母分開後,要將戶口遷移至其他地方的,應當辦理遷移登記,直接去戶口登記機關提供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符合法定條件的,戶口登記機關應當發給遷移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❸ 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離戶口
一般說來,子女想從父母的戶口本上,單獨分離出來,另立戶口自己做戶主,需要子女是結婚的情況下,建立新家庭,並且有自己獨立的住房,這樣可以成為獨立的一戶,可以分戶口本,同時,需要父母也就是原戶主的同意,原戶主必須寫一份書面的同意書。
另外,有些地方會規定,分戶的父母,子女之間要有合法有效的財產協議。有些地方會規定,子女年滿18周歲,有自己的獨立經濟能力,也就是說,如果有工作證明的話,並且自己也有獨立的住房。
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分戶口的。 關於戶籍政策啊,每個省市的具體規定不太一樣,具體細則方面,還是有些出入的。因此,建議查詢自己當地省市的戶籍管理規定。
戶籍規定會根據每個省市具體情況,有一些具體規定,戶籍管理工作要適合當地的發展需要,因地制宜,因此,可能會有些出入。
已婚子女與父母的戶口分開需要什麼條件?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法律依據:《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