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都不在了房子怎麼繼承
父母去世房子由其繼承人繼承;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辦理;如果是按照法定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不動產屬於管理比較嚴格的遺產。子女繼承首先遵循遺囑,其次是自然繼承人,再是順位繼承人,以此內推。不管是遺產還是父母在生前就給子女的,都要過戶的。如果父母還健在就想把房產給子女,這個比較麻煩。首先國家規定,商品房必須通過二手不動產公司(就是賣二手房的中介)進行交易,自建房除外。這種情況下,要交個人所得稅、交易稅、營業稅和國五條細則中包含的其他稅收,中介公司還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手續辦完了,就去工商局辦理房產證,然後再去房產局辦理產權證。自建房就直接去辦。如果是父母不在了子女繼承房產的話,如果是合法的遺囑繼承和自然繼承的話,憑司法機關的證明直接去工商局和房產局。對於遺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目前是自願繳納。
父母去世後房產的繼承順序如下:
(1)有遺贈撫養協議的,其效力最高,按遺贈撫養協議進行繼承;
(2)沒有遺贈撫養協議,但有遺囑的,其效力次之,按遺囑進行繼承;
(3)沒有遺贈撫養協議和也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