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孩要養幾年為撫養關系
一、小孩要養幾年為 撫養 關系? 家庭中對小孩的撫養過程中法律並沒有規定要養幾年才能形成撫養關系,只要與小孩共同生活並且承擔 撫養費 就存在撫養關系。 「事實撫養關系」應包括: 1、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關系:繼父(母)對未滿18歲的繼子女共同生活並承擔撫養費; 2、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撫養關系:養父(母)對未滿18歲的養子女共同生活並承擔撫養費。 《 婚姻法 》、《 繼承法 》對此有相關的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條夫妻有互相撫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時,需要撫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 贍養 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 贍養費 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 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合法的 收養 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的義務。由兄、姐撫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撫養的義務。 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 再婚 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 開始後,按照 法定繼承 辦理;有 遺囑 的,按照 遺囑繼承 或者遺贈辦理;有 遺贈扶養協議 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 繼承人 。 綜上所述,很多的重組家庭中的夫妻對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肯定會擔心他們之間不存在撫養關系而導致情感上的生疏,實際上在法律中並沒有說只有在撫養多年之後才能形成撫養關系的,因為只要是在法律認可的家庭中負擔了對孩子的責任就是有撫養關系的。
2. 父母對子女說:我養你十八年你就要養我十八年對嗎
十八年而已,正常的得要照顧一輩子。除非你父母特別不是人,那就趕緊走自己的生活。
3. 父母有義務將孩子養到多少歲呢
法律規定撫養義務盡到18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負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幫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給付撫養費,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喪失勞動能力或缺乏經濟來源的父母,可以要求給付贍養費。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無需法定和約定變更撫養關系 。
(3)父母應養孩子多少年擴展閱讀
當父母不履行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撫養費的權利。因迫索撫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對拒絕撫養、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來說,子女成年獨立生活後,父母在物質和生活上不再有撫養義務。但是,對以下情況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負擔時,父母有教育撫養的義務:
1、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於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4.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多少年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義務,這種義務到子女獨立生活版為止。這就是說,父母對子女的權撫養義務是有期限的,不是永遠的。子女在不滿18周歲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子女在已滿18周歲成年階段,父母撫養義務則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就是只有對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里說的獨立生活,是指參加工作有了經濟收入,具有獨立的生活來源,並非是以結婚成家為標志。我國《民法總則》規定:「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對於子女撫養教育法定義務,也可以視為完成或基本完成。子女成年後,除非喪失了勞動力,否則父母已沒有撫養子女的法律義務了。
5. 父母有義務撫養孩子到幾歲
父母有義務撫養孩子到18歲。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有期限的。子女在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絕對的。子女在已滿18周歲的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則是相對的。
就是只有對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已經成年,而且已經參加工作,有了經濟收入,雖未結婚,但在經濟上能夠自立,父母已經盡了撫養責任,除非喪失了勞動力,否則父母已沒有撫養的法律義務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6. 父母必須養孩子到多少歲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父母養子女到18歲。子女年滿18周歲,父母不再具有撫養義務,但是也有些特殊情況。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周歲。超出十八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屬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應繼續給付孩子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