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離婚孩子應該怎麼辦
您好,離婚時有兩種方式確定撫養權及撫養費:
一、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孩子的撫養權及撫養費。
首先,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必要時,雙方還可以約定輪流撫養子女。
當然撫養權一般是針對未成年子女而言,超過18周歲的子女,原則上就不需要再確定撫養權了。
二、雙方可以起訴,由法院確定孩子的撫養權及撫養費。
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起訴由法院判定。法院會結合孩子的年齡、撫養現狀、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教育背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否能夠協助撫養等綜合考慮。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除非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兩到八周歲的會結合上述情況綜合考慮,八周歲以上的,應該參考孩子的真實意願。
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該承擔孩子的撫養費,撫養費需要結合孩子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收入情況等綜合判定。
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疑問的,也歡迎繼續溝通。
【相關法條】《民法典》
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
第四十五條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六條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條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四十八條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B. 女兒六歲父母離婚了可以對她講嗎
女兒6歲對離婚還沒有什麼概念,也可以告訴她呀。
越是年齡小,越沒有什麼壓力,比起青春期的孩子來說,更容易接受父母離婚的事。
告訴孩子父母雖然離婚了,但是對她的愛不變,別因為家庭的變故,讓孩子的童年生活有了陰影。
C. 【過來人請進】父母離婚了,作為子女應該怎麼做
感謝你的信任,在此我將我的想法跟你交流一下,希望對你會有所幫助。
1、父母離異,是誰都不想看到的事。但像你說,他們多年來感情不好,婚姻生活也不幸福。這樣在一起也是互相折磨。如果通過努力還不能繼續在一起,那也只能離婚了。你要做的首先是理智面對這個現實。既不要覺得他們離婚對你會是一種不好的影響,也要快些適應這種新的家庭關系。做好自己的事,最重要。當然我們都希望父母幸福,有個完整的家。但是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想別的也沒有用。再說父母也不能陪我們一輩子。我們的事要靠自己。他們只要選擇一種更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就可以了。做為子女的要照顧到他們防異後的各自的心理。
2、說到心態,就應該是平和的。你急不得,也不能有什麼怨恨。他們自己也是痛苦的,不得已才這樣。但畢竟你是他們的親生骨肉,血濃於水,親情還是在的。我建議你對父母都要像以前一樣的好,他們雖然離了,但你跟他們各自的親情還在,你要做好孩子應該做的。關心他們啊,贍養他們什麼的。當然這也要看實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3、逢年過節,如果能聚就聚,要看彼此離了以後到沒到不想往來的程度,還是能夠比較平靜地相處。看實際情況。不能也不要勉強。
4、這事跟其他親戚關系就不大了,你不要想太多,給自己壓力太大。該怎麼樣就怎麼樣,不要覺得抬不起頭,是丟人的事;也不要刻意解釋或者掩飾。自然而然就好,說白了這不還是你們自己的家事,用不著跟親戚講太多。如果是他們察覺了詢問了,或者是出於關心的動機得知了,也就順其自然即可。
5、親戚如果不知情,沒必要主動告訴。如果有人問,只是打聽事兒,不必告訴;出於真正的關心則另當別論。
6、現實地說,涉及婚姻時,對方可能會考慮到這個問題。但是說白了,這也是你父母的問題,或者是外因。你的婚戀問題主要還要看你自己,彼此相中的感情,才是真心的。對方如果只因為你父母離婚而對你有成見,這樣的人也不值得你去選擇。
7、如果說會有什麼問題的話,我現在也只能猜 測。我不知道你父母離婚的主因是什麼。其實在這個年紀上,如果不是實在不能遷就,一般人也不會離婚的。離了再找也未必就完全滿意。他們雖然離了,但是年過半百的歲數其實也是很容易孤單的。一種可能是他們矛盾如果不太激烈,有可能會考慮復婚,如果有這個可能你不妨撮合一下;另一種可能是無論如何也沒戲了,這樣可能他們會重新選擇伴侶。這時侯你其實也應該看開。你是獨立人了,他們也是獨立人,你不要可行要求父母什麼,要尊重他們的意見;你也一樣,工作了,將來也要有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對自己負責最重要。父母只要生活得開心,或者相對開心,就可以了。 不可強求。如果再婚,你也不可以有意見,這都是很正常的,大家都是成人了,你這個事情要考慮成熟。
至於說別的,我覺得這事對你影響挺大。我要告訴你的不是不要太放在心上。他們離不離,你都要為自己的生活打拚,靠自己的努力創造自己的生活。心態放平穩,考慮事情成熟些,多從父母角度考慮,學會平和;從自己角度考慮,要努力好好生活。我能想到的大致如此,如有問題可再聯系。希望你好好地過好每一天,生活很美好,別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