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哪些處分影響子女入伍當兵
法律分析: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或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不能徵兵入伍。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2. 父母有哪些情節子女不能入伍參軍
父母犯罪正在服刑期間。有父母犯罪前科。被法院追債的老賴分子。影響子女參軍入警。
3. 什麼樣的家庭,其子女是不能夠當兵的
父母有以下幾種行為的,對子女當兵、報考警察、考公員、行政事業單位甚至報考一些大專院校、一些國企單位都會受到影響,難過政審關。其中最嚴格的是考警察專業、公務員和當兵的政審關。在報考下列崗位時,子女的父母(包括配偶或直系親屬)在國考中考公安崗位、人民警察、公務員有下列情形的,政審不過關。
一、有配偶、直系親屬被處死刑或正在服刑期間的;
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
三、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要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四、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的;
五、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且正在服刑的。
題主提到因打架構成輕傷害,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正在服刑,這種情形符合第五條,凡因刑事案件立案並經過審判的,都留有犯罪記錄並留有案底,肯定是與考警察、公務員、當兵以及國家重要機關部門無緣,及早另尋出路,以免耽誤子女前程。
4. 父母有案底孩子能當兵嗎
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的相關條件,父母受到刑事處罰的,其子女是不能應征入伍的,有犯罪記錄對子女入伍或者報考公務員都有影響!
2、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
3、除了父親等的直系親屬有案底,其他家庭主要成員有刑事處罰記錄等的情形,也不能當兵。
4、子女參軍除非有特殊的軍隊缺少的技能,如果是治安行政處罰,則不會影響親屬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