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結婚後,房子是男方父母買的,離婚後房子該怎麼處理
這種情況需要看房產證,署名對象是誰。如果是男方父母,則房產歸男方父母所有;如果是男子本人,房產為全款支付,則所有權還是歸屬男方。只有房產存在貸款時候,婚後兩人共同還款,房產才有妻子的一份。
房子作為不動產,現如今已經成為了橫亘在很多夫妻之間的大事。結婚之前為了房子購買,及署名問題爭論不休,嚴重時候鬧到婚禮告吹。而在婚姻無法維持時候,也會因為房產分割,而陷入無休止爭論。
很多夫妻結婚時候,為了房子的事情鬧別扭,到了分開那天,更是因為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婚姻中的房產,一定要在婚前做好分割,避免以後出現糾紛和麻煩。
❷ 在父母名下的房子,離婚的時候可以分嗎
住房在父母名下兒女離婚可以分割房產嗎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最終還是要依據法律來進行分割。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房屋分割的規定
(一)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贈與合同的規定處理。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❸ 婆婆出錢買房兒媳婦和兒子作共同還款人,但錢是婆婆一直在還貸款,請問兒媳婦離婚有權要求分房款嗎
首先要確定房屋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是登記在婆婆名下,由兒子兒媳作為主貸人進行償還房貸,且還貸款項一直由婆婆出資的,那麼該房屋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在離婚時無權分割。如果是登記在兒子名下或者與兒媳兩個人名下的,同樣需要看情況來認定。其次,具體還要看購房時間是在婚前還是婚內,婆婆出資還貸的行為是否有與夫妻雙方進行約定,是對夫妻二人的贈與或是僅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也可以約定是和夫妻雙方的借款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北京專業婚家律師提示您,舉例以下這種情況,該房屋於婚後購買、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貸款由婆婆出資償還並且沒有約定,可以主張是婆婆對夫妻二人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即可以主張分割。
❹ 婚前父母出錢首付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給登記方所有。對於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婚後父母付首付雙方共同還貸,房屋落在出資方子女名下或雙方子女名下,房屋應認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可以出資父母的子女可以適當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