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一方的遺產如何分配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分配,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分配。 按照法律的規定,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一般是同一順序的一般均激橘磨等分得。但是均等分需要獲得遺產的繼承人必須是在同一繼承順序上、條件大體相當(大體相當指勞動能力狀況大體相當、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所盡義務的情況大體相同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情況大體相同、各繼承人的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大體相當)。 特殊明斗情形下,繼承人繼承的份額可以不均等。 四種伍襲情況不均等: (1)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多盡義務多分、少盡義務少分、不盡義務者不分。 (4)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