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西安投靠直系親屬落戶辦事指南
本文給大家詳細介紹投靠直系親屬落戶辦事指南。
辦理條件
(一)投靠情形分類
1.在本市市區居住,家庭戶口,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申請配偶投靠落戶。
2.在本市市區居住,家庭戶口,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申請其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
3.在本市市區居住,家庭戶口,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申請其年老父母投靠落戶。
4.在本市市區居住,家庭戶口,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其配偶正在服兵役,申請其配偶的年老父母投靠落戶。
5.本市(含十區三縣及灃東新城)兵源的軍人,駐市外部隊,其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含十區三縣及灃東新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戶口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落戶。
6.雙軍人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含十區三縣及灃東新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戶口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落戶。
7.原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的公民,父母在本市市區居住,家庭戶口,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請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8.原具有本市市區農村地區居民家庭戶口的人員,後因結婚遷往本市市區外的農村地區,又因離婚失去合法固定住所,也無成年子女等投靠的,父母在本市市區農村地區居住,家庭戶口,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回本市市區內投靠農村地區父母落戶。
有關概念
1.城市地區合法固定住所概念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准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06〕52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過購買、房改、接受賜予、繼承、經批准自建等途徑獲得房屋合法產權並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住所;直系親屬擁有房屋所有權並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屬公有產權的房屋並持有使用證明的住所。
為方便群眾落戶,在小區已具備落戶的條件下,對於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可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及物業部門開具的入住證明。
2.農村地區合法固定住所概念
參照城市地區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親屬擁有房屋所有權並供其居住的住所」等的要求,以及市局印發的《關於辦理各類戶口實施細則的通知》(西公通〔2012〕585號)文件等的要求,農村地區應出具宅基地使用證或土地證或村委會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證明。
3.直系親屬
指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外)父母。
4.親屬關系證明
親屬關系證明具體是指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或由組織人事部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及載明親屬關系的組織人事檔案復印件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符合法律規定的DNA鑒定報告。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材料的,可提供由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5.申請人的住所屬於中省企業或機構等駐西安單位管理的,目前仍未進行房改,無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的,可以參照「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第三層次「租住屬公有產權的房屋並持有使用證明的住所」內容辦理。
所需材料
戶籍民警應當嚴格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以下證件證明,且所有入戶人員信息均須在網上對個人身份信息進行核查,要重點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及在逃人員和違法犯罪人員等信息,核查無誤的,在身份證人像面復印件上加蓋「個人身份信息已與網上核對」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復印件都要與原件核對,核對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的,當場將原件退還。
(一)在本市市區居住,家庭戶口,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申請配偶投靠落戶所需材料:
1.申請人入戶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將本人及被申請人戶籍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條件諸要件逐項闡述清楚,並聲明無多重戶籍身份,親筆簽名落款,並留下聯系方式;
2.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持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所有權人為申請人直系親屬的,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再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申請人在農村地區居住的,提供宅基地證明或土地證或村委會開具的宅基地使用證明,以及村委會出具的被申請人在該村居住的居住證明;
4.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二)在本市市區居住,家庭戶口,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申請其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所需材料:
1.申請人入戶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將本人及被申請人戶籍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條件諸要件逐項闡述清楚,並聲明無多重戶籍身份,親筆簽名落款,並留下聯系方式;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再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3.被申請人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三)在本市市區居住,家庭戶口,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申請其年老父母投靠落戶所需材料:
前置條件:外地男性公民年滿60周歲、女性公民年滿55周歲,或因各種原因已申領到人社部門頒發的退休證等證明文件,投靠在我市的成年子女。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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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本人是西安戶口,孩子的戶口跟著老婆在外地(陝西渭南),如何把孩子的戶口遷入西安
父親是西安市戶口,你的孩子就可以隨父親落戶。 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你如果是集體戶,沒有自由房產的,那麼小孩落西安市集體戶就比較麻煩,需要咨詢你的戶籍派出所。 如果你是有房產的西安市戶口,這就很簡單,攜帶出生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個人落戶申請、戶籍遷移證等等一些資料就可以辦理落戶,具體資料以派出所戶籍民警告知為准。
C. 子女遷入父母戶口流程
把落戶申請(派出所有統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簡單的幾項即可)交入轉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等待轉入地戶籍警察調查,符合轉入條件派出所開出接納證明;將接納證明交給轉出派出所;轉出派出所開出准遷證明同時消戶;將准遷證明交給轉入派出所並辦相應手續(准備好相片)。
詳細流程:
1、審批條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註:如屬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親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已滿5年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2、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適用於廣東省內遷入人員)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適用於廣東省外遷入人員)。不能提供上述證件、證明的,提交手續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3、申請人到前台辦理受理手續後,人口管理科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獲批準的簽發《准遷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元。申請人持《准遷證》第二聯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持《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戶口辦理窗口辦理入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