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為什麼遺產女兒不能分
法律分析:遺產是按照法定繼承處理的,女兒是屬於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可以分得遺產的,任何人都不能剝奪其女兒繼承遺產的權利,但遺產是按照遺囑分割的,遺囑上沒有女兒的名字,女兒是沒有權利分得遺產的,只有遺囑上表明的繼承人,才可以分得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 子女為什麼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遺囑繼承,而父母沒有把財產留給子女,子女自然是不能繼承的。
但如果是法定繼承,那子女作為法律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就應該繼承父母的遺產。若不能繼承,要看什麼原因,於法無據可以起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