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韓國虐童案養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該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韓國虐童案養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據悉,韓國首爾南區法院第13刑事庭宣布對涉嫌虐童致死的“鄭仁案”進行一審判決。鄭仁的養母張被判故意殺人罪,無期徒刑。鄭仁的養父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張某當庭認罪,鄭仁的養父安某除了被判5年有期徒刑外,還將接受200小時的虐童治療,10年內不得從事與兒童相關或皮的工作。此前,韓國檢方建議法院判處張死刑和安7年6個月有期徒刑。
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將“虐待兒童”定義為對兒童造成傷害、潛在傷害或恐嚇的任何行為。同時,它將“虐待兒童”分為四種類型:身體虐待、性虐待、忽視以及心理和情感虐待。但英國1989年公布的《兒童法案》規定,一切影響兒童生理、智力、情感和社會的行為都是“虐待兒童”。
在中國虐待兒童是要入獄的,這一點 相對於外國來說是比較人性化的。不過,我想作為一個正常的母親都不會做出這種行為吧!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內容了。
⑵ 韓國鄭仁案養母被判無期徒刑,你了解這個案子嗎
雖然這件事情發脊攔生在韓國,但是我卻一直都有關注,最終這個喪心病狂的養母只被判了無期徒刑,很多韓國人都忍不住上街請願,因為他們太過於同情這個孩子了。鄭仁剛出生就被自己的親生父母拋棄了,原本以為這已經是最大的不幸,沒想到後櫻碧胡來又落入了魔爪。在她7個月大的時候,被這養父母領養,之後的幾個月內,一直都遭受著慘絕人寰的虐待。
這個讓人感到惡心的養母最終只被判了無期徒刑,很多人看到這里都大失所望,無法想像世間為什麼有這樣像魔鬼一樣的人。韓國有23萬的民眾請願,要求判養母死刑。我們沒有辦法去批判韓國的法律,只希望這個孩子下輩慧叢子可以找到一個正常的父母,可以受到父母的寵愛。
⑶ 韓國「鄭仁案」養母被判無期徒刑引熱議,她到底做了什麼人神共憤的事
虐待一個還不到2歲的孩子,以至於最後導致鄭仁死亡,這樣的養母不僅道德上要受到譴責,在刑事上也觸犯了法律。因此她成為人神共憤之人,最後被判無期徒刑。
鄭仁的不幸確實讓痛惜不已,不到2歲的年紀,卻讓鄭仁經歷了一個孩子不該承受的苦難,甚至為此失去了生命,如果沒有被收養,是不是鄭仁的人生就會不一樣了呢?
⑷ 鄭仁不愛為什麼要領養
因為鄭仁是孤兒,因為壞人的自私自利。
鄭仁是一位韓國孤兒,她是一位16個月大的寶寶,但她今生的年齡,卻永遠定格在了16個月。在被養父母收養前,鄭仁雖然是個孤兒,但很健康,很愛笑,也很可愛。
但是在鄭仁被養父母收養後,一切都變了。愛笑的鄭仁不見了,小鄭仁常常一個人坐著發呆;健康的鄭仁也不見了,小鄭仁被養父母虐待得滿身是傷;可愛的鄭仁也不見了,剩下的只有令人心疼。
其他:
在被養父母收養的271天里,小鄭仁可謂是受盡了折磨。而在2020年10月13日這一天,鄭仁再一次經歷了虐待,而這一次,小鄭仁最終沒有挺過去,離開了這個世界。
據韓國調查發現,小鄭仁養父母至少對他有20種以上的虐待行為,很難想像一個16個月的孩子,在這271天里到底經歷了多少苦難,而現在,只能感嘆一句,孩子解脫了,願天堂沒有傷害。
鄭仁是一位韓國孤兒,她是一位16個月大的寶寶,但她今生的年齡,卻永遠定格在了16個月。在被養父母收養前,鄭仁雖然是個孤兒,但很健康,很愛笑,也很可愛。
但是在鄭仁被養父母收養後,一切都變了,愛笑的鄭仁不見了,小鄭仁常常一個人坐著發呆;健康的鄭仁也不見了,小鄭仁被養父母虐待得滿身是傷;可愛的鄭仁也不見了,剩下的只有令人心疼。
在被養父母收養的271天里,小鄭仁可謂是受盡了折磨。孩子都是無辜的,來到這個世界上,他們沒得選擇。
希望每一個孩子都能得到善待,真心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善待自己身邊的孩子,不管他們是不是自己親生的。因為孩子,是這個世界上最無辜的群體。
以上內容參考:鄭仁-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