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老了,子女應該陪在父母身邊嗎
這話問的。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時候才知道後悔嗎?父母老了,當然要陪伴在他們的身邊,就像你小的時候沒有活動能力,都是父母陪著的。
『貳』 父母年紀大了,姐妹很多,大家是否要輪流撫養父母呢為什麼呢
正常情況下,我們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出於什麼情況,只要是父母的子女,就都要進行贍養,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推脫,法律雖然這樣規定過,但是依然有很多人不去遵守這項應該盡的義務,比如說我就經常看到報紙或新聞上報道過,有的時候,一家七八個兄弟姐妹,卻沒有一個人願意贍養自己年邁的父母,甚至讓父母去睡大街,每次看到這種報道的時候,我都特別的憤怒,也非常不理解,為什麼老人可以排除一切困難去養活七八個兄弟姐妹,但是七八個兄弟姐妹卻不能養一個老人?所以說,我們無論有什麼困難,都應該進行贍養的義務,如果姐妹很多的情況下,那就更好了,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協調:
3、看老人的想法
最後我們也要照顧到父母的想法,有些時候父母就喜歡偏愛一個子女,那麼養老的時候,肯定也特別喜歡到這個子女家去養,所以如果可以的話,那麼其他人就可以選擇出錢或者出力,我想說的是,我們盡量應該順著父母的意思去做,讓他有一個幸福的晚年。
『叄』 多子女照顧老人最佳方案
一、多子女照顧老人最佳方案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願下訂立贍養內容的協議,訂立贍養協議後子女根據贍養協議來履行贍養義務。無約定贍養協議的,多子女均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應平均承擔並履行贍養義務。對於成年子女來說,成年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間無約定的,多子女間應平均分配贍養義務。多子女都不願履行贍養義務的,父母可將多子女共同起訴到人民法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二、照顧老人應該從三方面著手
1、在健康方面應該做的事情
(1) 時刻關注老人的健康狀況,提醒他們定期檢查;如果出現不適,應及時就醫;
(2) 當老人患病時應該悉心照料,在用葯方面應該定時提醒監督或親自幫助服用。學習一些簡單的家庭護理知識,提高老人生活的舒適度。
2、在精神方面應做的事情
(1) 經常探望老人,多與其談心,了解老人的需求,不要因為工作忙而忽視老人;
(2) 盡量避免老人精神上的孤獨,盡可能的幫助老人走出孤獨的環境,支持老人交朋友,鼓勵老人多參加一些社區的活動;
(3)善聽老人的嘮叨。傾訴一下心中的喜怒哀樂,是老人心理調節的一種需求。同時老人生活范圍變小,關注的事情可能很煩瑣,還會斤斤計較,這時要學會「模糊」處理家事。
3、在生活方面應做的事情
(1) 衣:給老人選擇的服裝應該寬松、舒適。貼身衣物質料最好選擇布類,絲綢類。穿衣要整潔、美觀和舒適,不僅自己感到精神,同時也使子孫後輩以及其他年輕人更加尊重和喜愛你。老人最好選擇一些色彩鮮艷的衣物,一方面外出時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避免交通意外;另一方面更是顯示了老人對生活的熱情,容易感染旁人的情緒,使生活更有朝氣。患老年痴呆的或腦血管病的老人的衣服應該特製,以利於更家方便穿著與護理;
(2) 食:應該照顧到老人的口味、營養均衡以及易吸收方面,盡可能的與老人一起進食,尤其是喪偶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