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財產子女怎麼分
1、父母財產子女一般不可分配。但在父母死後,子女可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法定繼承的順序分配遺產。且法定繼承中,先由第一順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全部繼承,第二順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自古以來,人死之前都可以立遺囑,當人死之後,就必須要按遺囑來分配財產了。因此當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可以直接通過遺囑來進行分配,這樣既不傷與親戚,兄弟之間的和氣,也可以讓分配顯得更加合理,尊重父母的選擇,不會讓他們看到我們因為財產分配問題而鬧得家庭不和諧。
如果只有你一個子女,一般情況下那就都屬於你。
如果你的父母只有你一個子女(親生子女),那麼你就屬於第一財產繼承人,你可以完全的獲得你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當然啦,如果你的父母收留了其他的孩子,並撫養長大,但如果沒有立遺囑,按法律上來說,還是只有你才有財產的繼承權。
多個兄弟姐妹時,應該大家平均分配。
對於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最難解決的事情就是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商討如何分配的問題。畢竟對於父母來說手心手板都是肉,一樣的心疼,按理說應該平均分配,但每個人都有私心,如果父母有遺囑留下都還好,如果沒有,而且你的兄弟姐妹都想多獲得遺產的話就比較難分配了。這種情況應該私下討論怎麼分配財產比較好。
如果是法律上斷絕了父子關系的,是不能分配遺產。
如果當你與你的父母以前鬧僵了,而且還從法律上取消了你父母對你的責任權,斷絕了父子關系的話。這種情況你是不能分配到財產的,你父母的財產只能由除第一繼承人(你)之外,最近的一個人來繼承,比如他的兄弟姐妹,帶有親戚關系的人來繼承。
如果多個兄弟姐妹對分配不滿意,可以上法律提起訴訟。
一般來說,無重大的事故責任的話。你的兄弟姐妹應該是和你平均分配父母所遺留下來的財產的,但很多時候,他們會對平均分配方案不滿意,或者你不滿意(你照顧父母比較多一點)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這不是私心,而是你該得的一部分。
父母給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給的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情況進行討論,具體如下:
1、如果是父母在婚前給子女的錢,應當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明確贈與子女一方的錢財,也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贈與給夫妻雙方的錢財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相關法律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應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雙方對某項財產的歸屬有爭執,主張權利的一方未提出確鑿證據的,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貳』 父母與子女財產分割
法律分析:子女和父母分割財產可以,但是共有財產屬於父母的,不屬於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無權分割。如果是父母個人財產,那麼父母就有權利自己決定分還是不分,作為子女是不能分割家產的,否則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那麼共有人是可以要求分割,但是需要所有的共有人一起協商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違法行為。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那麼共有人是可以要求分割,但是需要所有的共有人一起協商分割。
『叄』 父母的財產怎樣分配給兒女
父母早迅財產子女一般不可分配。但在父母死後,子女可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法定繼承的順序分陵此配遺產。且法定繼承中,先由第一順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全部繼承,第二順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依照下列規則分配遺產:
1、法定繼承,由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尺睜迅繼承。
2、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遺產分配,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原則上應當均分。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肆』 父母財產子女怎麼分
法律分析:由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子女為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據:
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