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6歲被父母趕出家門怎麼辦
法律分析:父母作為監護人對未成年的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16歲還是未成年人,是沒有經濟能力的學生,可以向父母索要撫養費和學費。如果父母不給,那就構成了遺棄罪,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除非當事人雖然未成年,但已經工作並以其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這種情況可以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父母可以不再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㈡ 17歲被父母趕出家門怎麼辦
法律分析: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一般父母要撫養至子女成年即18周歲,父母未盡扶養義務的,您可以請求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介入調解,或者到法院起訴要求父母履行扶養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