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如今許多中國男青年結婚丈母娘都要求買房
現在許多年輕人結婚,丈母娘要求買房,主要還是為了女兒以後的生活考慮。
在村裡,我有幾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夥伴,他們有男有女,但大多數都沒有上大學,所以早早的出去打工掙錢了。
每次過年回家,我都會看到他們的父母給他們安排相親,女孩父母一般都會問問男孩的家庭情況,如果覺得滿意就會提結婚的要求,比較常見的就是一定要有房,而且還是在縣城買房。
按照他們的想法,如果連房子都沒有買,那麼女兒嫁過去住在哪裡都沒有保障,更不要談什麼幸福了。
所以來村裡相親的男孩一般都會開著車(這樣顯得有面子吧),然後說自己已經准備好了買房子的錢或者已經買好了房子,如果這一點都做不到,那一般相親都會泡湯。
我的幾個小夥伴就是這樣,他們是男孩,其中一個和我關系比較好的叫作小奎,他和對象談了幾年戀愛,雙方父母也比較滿意,所以他倆已經准備結婚了。
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小奎女朋友也沒有什麼好隱瞞的,直接告訴小奎要在縣城買一套房子,因為她擔心和小奎父母住在老家會因為生活習慣和性格不同鬧矛盾。對於這一想法,小奎女朋友的父母也非常表示贊同。
她的父母表示,既然你們都要結婚了,那就應該有一個自己的家,這樣兩個人住在一起才會沒有雙方家長的顧慮,以後有了小孩兒也能有一個好的教育條件。
聽完丈母娘的想法,小奎也是沒有辦法,雖然他家裡已經重新蓋了樓房,但老婆和丈母娘都不同意住在老家,他也只能抗住壓力在縣城又買了一套房子。
就這樣,買了房子之後,小奎才和女朋友如願以償地舉行了婚禮,領了結婚證。
在我看來,現在丈母娘一般都會要求未來女婿買房,主要原因有三個。
第一是女兒生活的保障,因為丈母娘也清楚買房的壓力很大,如果男方沒有買好房子,那麼以後女兒就要辛苦很多,為了女兒以後的幸福著想,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第二是避免和男方父母生活在一起發生矛盾,主要是因為現在的年輕人和雙方父母生活方式差異太大,而且因為性格不同,很容易產生矛盾,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買房住也是一種很好的選擇。
第三也是為了以後的孩子著想,畢竟在縣城買了房子之後,周邊的教育資源會更好一些。如果是在老家,以後有了小孩,小孩上學以及戶口也是一個問題。
所以現在年輕人結婚,丈母娘才會要求買房。
⑵ 為什麼都是父親給兒子買房子
因為兒子如果想要結婚,女方都會要求要有房子的。兒子大學剛畢業工作,肯定也沒有經濟能力買房子。所以這個時候,只能是家裡面給孩子掏錢買房子。
⑶ 為什麼中國人普遍都是父親為兒子買房一手操辦兒子婚姻
這是因為兒子雖然到了結婚的年齡。但是兒子並沒有經濟能力來買房及舉辦婚事。而兒女就是父母的未來。是父母的全部。兒女早點成家立業。是喜事好事,光彩的事兒。中國的父母又重男輕女的多。更希望自己的兒子早點結婚辦事兒。自己早點兒抱孫子,享受天倫之樂。哪怕再苦再累也在所不辭!兒子早辦事兒,早點抱孫子,心裡就歇心啦。而父母條件不好的自己有條件的有能力或者結婚遲的有積蓄的年輕人。也有許多憑自己來辦婚事買房的。
⑷ 什麼證據證明是父母出資買房
通過提供父母出資時的取款憑證、進帳單等書證來證明是父母出資買房。
可以通過提供父母出資時的取款憑證、進帳單、轉帳記錄、購房發票等書證來證明是父母出資買房。
父母出資買房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2、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
如果婚後父母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3、父母部分出資,剩餘房款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
如果婚後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餘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並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並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資時一般只能決定其出資份額贈與何方,鑒於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自己子女名下,將父母出資部分認定為只向自己子女的贈與更加合理合法。
4、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
⑸ 為什麼中國人普遍都是父親給兒子買房子,哥哥為什麼不幫弟弟買
同樣都是孩子,憑什麼要哥哥給你買房子呢。
父母給孩子買房子,也是因為他們對你的愛,對你的負責,但是哥哥就沒有這個義務了。他只是比你早出生了一兩年而已。你們之間的地位是相等的,都是父母的寶,而不是你是你哥的寶。
哥哥能資助你,那也是情分,不幫你也說得過去。沒准他沒有那實力,他還有他未來的家庭要做頂樑柱,你作為弟弟也應該自己的事情自己操心啊。
⑹ 為什麼父母一定要給兒子買房
父母給子買房,是兒子沒有買房能力,所為了兒子取媳婦,父母必須買房。
⑺ 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都要父母出錢買房
感覺這已經成為一種傳統一種習慣了。我們把年輕人分為兩種,一種是常年上學讀書的,這些人在經歷過大學甚至研究生博士後,學歷自然是上去了,但是畢業後到了該結婚的年齡,剛入職的他們沒有什麼收入積蓄可以自己買房,為了早些成家只能讓父母出錢買房。
還有一種是上了幾年學而早早的去社會上賺錢的,但是如今社會好的待遇的工作都是需要學歷的,他們只能找一些基層的工作,而且多年的付出也未必能有了回報,在外打工的人尤其多,為了自己的工作資源沒有人願意離開大城市,所以買房也是選擇在一二線城市買,這樣的話需要的錢就翻倍了,靠自己的能力自然是不夠的。
其次就是如今的房價上漲的比較厲害,初入社會的年輕人大多沒有實力去購買,但是買房是迫在眉睫的問題,沒有房的話連自己的基本生活還有婚姻都保證不了,有自己的房子就有了定心丸,為了這個依靠很多人趁早拿父母的錢買房,而不是等自己有了錢去買。
父母在自己的孩子出生後,就默默的替孩子們操心這一切,所以他們從孩子們還小的時候就開始存錢,就是為了將來能給自己的孩子買上房子,無論是城市還是鄉村,父母覺得花錢給買房是他們應該去做的,這種事情本身就不是要他們的孩子自己去承擔的,很多父母從小灌輸給孩子的信息就是:你只管讀書考學歷,爸爸媽媽給你掙錢買房買車。由此可見父母花錢買房這件事很大程度上是他們自願的,是他們對孩子的一種深沉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