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林生斌回應火災民事賠償去向,33%留給岳父母,還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33%賠償金給了岳父母應該是真的,因為7月1號的時候林的代理律師就在微博上說三方都拿到了賠償金,因為這需要各方簽字認可的,可惜當時被噴的關了評論2.賠償金沒有用來成立基金這件事也應該是真的,建議網友要攻擊林以後抓著這點攻擊。
『貳』 從林生斌案件看遺產分割,配偶有權繼承多少遺產
從林生斌案件看遺產分割,按照法定繼承,朱小貞的父母健在,那麼,朱小貞的父母和林生斌一樣,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按照道理來講,林生斌一家五口,再加上朱小貞的父母,朱小貞的遺產應該分成六份,也就是說林生斌、朱小貞的父母以及朱小貞的孩子們應該各佔六分之一。
根據目前能夠檢索到的信息,無法確認朱小貞和三個孩子的死亡時間,而死者都有繼承人,只能推定長輩朱小貞去世在先,那麼林生斌與亡妻父母的遺產糾紛實際上又回到了第二種情況,遺產的分配順序和份額就應該是這樣的:
所以,按照我國的法定繼承順序和份額,林生斌應當繼承朱小貞三分之二的遺產,朱小貞的父母應當繼承三分之一的遺產。
『叄』 「杭州保姆縱火案」賠償金是如何分配的律師對此是如何解讀的
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受到人為的惡意炒作,很多消息都是虛假消息,都是人為的虛構和杜撰。
林生斌的大舅哥為什麼早不爆料晚不爆料,偏偏在林生斌結婚生女後才說岳父母沒有得到賠賞金?
我認為林生斌的大舅哥或多或少存在一種嫉妒心理,看到林生斌結婚生女的消息心裡不平衡,為自己的妹妹抱不平。雖然表面上也說為林生斌高興,祝賀他有了新的生活,但我認為他心裡的醋瓶子早已打碎了,所以才爆出那麼多對林生斌不利的消息。
不要用金錢去考驗人性,人性是經不住考驗的。假如林生斌真的能獲得綠地1.4億的賠償款,我相信在分配方面也是個大問題,因為女方的家人也是一直在執著著,而林生斌如果堅持不給的話,那就又是一場財產糾紛,所以我們只能相信法律,通過法律給一個公正的答復!
『肆』 杭州通報林生斌相關情況調查結果,說了什麼
8月3日下午,杭州網發布《杭州市聯合調查組發布關於林生斌相關情況通報》。
針對近期網路上反映林某斌涉嫌違法犯罪的相關情況,杭州市聯合調查組開展了調查核實,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藍色錢江放火案」相關情況
案件經依法偵查、起訴、審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證據確鑿。案犯莫煥晶被判處死刑,並已經執行。公安機關嚴格按照相關法律程序,對案件開展了全面、細致的調查取證工作,未發現林某斌參與策劃、實施該案的事實。
二、網路傳言核查情況
經調查,網傳「林某斌與莫煥晶有不正常關系」「莫煥晶與任某真有親戚關系,莫煥晶系任某真介紹到朱某貞家中做保姆」「林某斌案發當晚在現場附近」「案發現場有三名消防員為林某斌哥哥、林某斌妹夫、莫煥晶兒子」「林某斌另有一個4歲的兒子」「林某斌哥哥林某鋒為刑滿釋放人員」「放火案案發時的綠城物業保安楊某軍系任某真姐夫」「林某斌曾為朱某貞及孩子購買受益人為本人的大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情況均為謠言。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山東膠州網民黃某某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依法開展調查。
三、對網民舉報的林某斌涉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核查情況
對於部分網民質疑及舉報「林某斌涉嫌偷稅漏稅、涉嫌非法公開募捐、詐捐」等情況,相關部門已按照程序認真開展調查,查證確有違法違規事實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請廣大網民依法文明理性使用網路,自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於未經核實的信息,不要隨意轉發,更不能杜撰。對故意製造、散布謠言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林生斌此前回應稱將賠償款33%留給岳父母:
7月8日,林生斌連發多條微博回應質疑。關於火災民事訴訟的賠償金,林生斌表示其中67%用於償還火災房屋的貸款、16年公司的銀行貸款、死者後事及墓地費用等,餘下的33%均留給了其岳父岳母,並將家中保時捷贈與岳父。至於妻子朱小貞生前的其他財產及火災房屋,至今並沒有進行公正、支取與過戶。
而關於網店公益捐助、基金會籌集情況,7月9日,林生斌代理律師曾回復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林生斌未向他表示將未來可能獲得的人身損害賠償款項捐贈給基金會。該案民事部分結案後,林生斌曾就籌建基金會數次向他咨詢,但由於「客觀上有相當大難度,未達成所願」。
關於淘寶店捐助,何律師表示,林生斌開設的淘寶店鋪參與平台「商家公益體驗官」,由平台在該公益寶貝區域的訂單完成結算後,自動扣除每筆成交額10%,再由平台去捐贈給需要幫助的人。
案後,林生斌就有關公益基金會設立審批、善款募集、基金會管理等事項數次向他咨詢。但對於林生斌個人而言,公益基金會的設立審批客觀上具有相當大的難度,因此未能達成所願。
以上內容參考 河南商報-官方通報「林生斌案件」調查結果:未發現參與縱火案,正調查其涉嫌偷稅詐捐等情況
『伍』 林生斌如何獲得賠償
法律分析:有關林生斌的負面消息接踵而至。近兩天,關於林生斌,網路上出現6大傳言:1,一分錢沒給岳父母;2,林先生婚外戀;3,陰謀害死妻女;4,林與保姆有私情;5,在小區停屍一個月,兩個月;6,獲得賠償1.2億。這些傳言都需要我們去證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陸』 在林生斌事件中,遺產和撫恤金是怎麼分的
在林生斌這個事件中,遺產和撫恤金的劃分並不復雜,因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並不一定是既要符合法律的約束,也要符合輿論,去順應人心。根據法律的規定,林生斌和朱小貞的共同財產,包括朱小貞的遺產,都是要進行法定分配的,林生斌分得一半的共同財產之後,另一半的共同財產,才能作為林小貞的遺產來分配。雖然說林生斌是靠著朱小貞的娘家資助才起家的,他們的財產不能對半,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就是對半分。
現在爭執的焦點就在於錢的分配,朱小貞的弟弟就覺得這是朱小貞留給自己父母的,但是林生斌沒有足額的給付,但是林生斌卻希望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其實這個案件中,不管是林生斌還是朱小貞的父母,都是有律師參與的,所以應該有基本的分配方案。